•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6-04-29 00:23:45 股吧网页版
昂利康:关于按出资比例为参股公司浙江海禾康生物制药有限公司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4-29


证券代码:002940 证券简称:昂利康 公告编号:2026-029
浙江昂利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按出资比例为参股公司浙江海禾康生物制药有限公司提
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昂利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昂利康”)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按出资比例为参股公司浙江海禾康生物制药有限公司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基于参股公司浙江海禾康生物制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禾康”)发展战略及资金需求,海禾康拟向银行申请人民币不超过 1,000 万元(含本数)授信,公司拟为其提供不超过 350 万元(含本数)连带责任担保,上述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海禾康申请授信额度及公司为其担保情况暨关联交易概况

基于参股公司海禾康的发展规划及资金需求,海禾康拟向银行申请不超过1,000 万元(含本数)人民币银行授信,用于其项目建设及日常经营,融资期限内,海禾康可循环使用上述融资额度,公司及海禾康控股股东浙江海昶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昶生物”)按出资比例共同为本次授信提供最高额担保,即公司按 35%的出资比例为海禾康提供不超过 350 万元(含本数)最高额担保,海昶生物按 65%出资比例为海禾康提供不超过 650 万元(含本数)的最高额担保。融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贷款、票据贴现、承兑、担保、贷款承诺、信用证、进口押汇、出口押汇和保函等。具体每笔业务的起始日、到期日、利率及金额以具体业务合同、借款借据及相关债权凭证为准。具体融资金额将视海禾康实际需求确定,以银行与海禾康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签署与本公司相关的担保合同及文件。

本次授权担保额度有效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26 年年度董事会召开之日止有效。在授权额度内的具体担保金额及担保期间按具体合同约定执行。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杨国栋先生、孙黎明先生分别担任参股公司海禾康董事兼总经理、董事,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海禾康为公司关联法人,本次为海禾康向银行申请授信提供担保事项构成关联交易。

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董事会已审议通过《关于按出资比例为参股公司浙江海禾康生物制药有限公司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关联担保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需有关部门批准。

二、本次为海禾康提供担保额度预计情况

被担保方 截至目 本次 担保额度占公 是否
担保方 被担保方 担保方持 2025 年度 前担保 新增 司 2025年度经 关联
股比例 资产负债 余额 担保 审计归母净资 担保
率 额度 产比例

昂利康 海禾康 35% 15.01% 0.00 350 0.22% 是

万元

三、被担保人情况

1、被担保人海禾康系公司参股公司,其基本情况如下:

企业名称 : 浙江海禾康生物制药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 :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 : 杨必伟

注册资本 : 10000 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 : 浙江省绍兴市嵊州市剡湖街道嵊州大道北 1000 号-1

成立时间 : 2021 年 7 月 30 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30683MA2JUJL82B

许可项目:药品生产;药品批发(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
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经营范围 : 一般项目:货物进出口;医学研究和试验发展(除人体干细胞、
基因诊断与治疗技术开发和应用)(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
……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