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7
临时公告
证券代码:002941 证券简称:新疆交建 公告编号:2026-017
新疆交通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审议程序
新疆交通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3 日召开第四
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以及 2026 年第四届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本议案尚需通过股东会审议。
二、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基本情况
1.分配基准:2025 年度
2.经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 2025 年度合并会计报表实
现 归 属 于 上 市 公 司 股 东 的 净 利 润 472,444,703.53 元 , 其 中 母 公 司 实 现 净 利 润
453,547,595.71 元。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计提法定盈余公积金后公司合并报表可分配利润为 427,089,943.96 元,母公司可分配利润为 408,192,836.14 元。根据利润分配应以母公司的可供分配利润及合并财务报表的可供分配利润孰低的原则,公司 2025 年度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 408,192,836.14 元。
3.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同时鉴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结合公司 2025 年度经营现状、盈利情况、股本规模,在符合公司利润分配政策、保障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更好地兼顾股东的即期利益与长远利益,现提出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
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
币 2.00 元(含税),总股利为 145,950,234.40 元(以 2025 年度报告期末公司总股本
729,751,172 股测算,公司最终实施利润分配的分配总额,将以利润分配方案实施时的股权登记日的股本为基数计算),本次分红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4.本预案将在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两个月内实施完毕。若在方案实施前由于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实施员工持股计划、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而引起总股本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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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则以未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可分配股份总数为基数,利润分配按照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现金分红总额。
三、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一)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1.上市公司披露年度现金分红方案(含不分红)的,应当列示下列指标:
项目 本年度 上年度 上上年度
现金分红总额(元) 145,950,234.4 96,724,321.56 103,157,814.20
回购注销总额(元) 0 0 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472,444,703.53 319,691,392.69 333,820,446.47
净利润(元)
合并报表本年度末累计
2,063,600,046.77
未分配利润(元)
母公司报表本年度末累
1,881,942,148.68
计未分配利润(元)
上市是否满三个完整会 ?是 □否
计年度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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