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8-27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浙江新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大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浙江新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新农股份”或“公司”)的保荐机构,持续督导期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止。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尚未使用完毕,
公司于 2025 年 6 月完成剩余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销户工作,根据相关规定,光大证券对公司的募集资金使用履行持续督导职责。光大证券在认真审阅公司董事会《浙江新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基础上,现就其 2025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核查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首次公开发行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行字[2018]1604 号文核准,由主承销商光大证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采用网上按市值申购向社会公众投资者直接定价发行的方式,向社会公开发行了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3,000 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 14.33 元,共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42,990.00 万元,扣除券商承销佣金及保荐费 2,800.00 万元(不含税,其中前期已支付 200 万元)后
的募集资金为 40,390.00 万元,已由主承销商光大证券于 2018 年 11 月 28 日汇入
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其中: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仙居支行33050166753509001099 银行账户 20,121.00 万元、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仙居支行 359775443902 银行账户 8,269.00 万元、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仙居县支行 19945101040048377 银行账户 6,000.00 万元、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仙居支行 1207051129201362812 银行账户 6,000.00 万元。另扣减招股说明书印刷费、审计费、律师费、评估费和网上发行手续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相关的新增外部
费用 1,929.19 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 38,260.81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由其于 2018 年 11 月28 日出具了《验资报告》(中汇会验[2018]4607 号)。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和结余情况
以前年度使用募集资金 23,198.95 万元,本年度使用募集资金 305.00 万元,
累计收到募集资金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现金管理收益扣减手续费净额为 4,191.61万元,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余额为 0 万元,使用结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18,962.83 万元。
截至 2025 年 6 月 30 日止,公司结余募集资金(含利息收入、现金管理收益
扣除银行手续费的净额)余额为 0 万元,具体明细如下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 目 金额(万元)
募集资金净额 38,260.81
减: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的金额 4,684.66
减:对募集资金项目投入 18,819.29
减:投资理财产品及通知存款 0.00
加:利息收入 206.62
加:理财收入 3,988.73
减:手续费支出 3.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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