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2
证券代码:002942 证券简称:新农股份 公告编号:2026-007
浙江新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审议程序
浙江新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0 日召开第
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6 年第二次会议、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二、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
(一)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的基本内容
1、本次利润分配预案为 2025 年度利润分配。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 2025 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95,406,797.77 元,未分配利润 584,357,733.85 元;母公司报表实现净利润44,467,502.69 元,未分配利润 543,146,268.20 元。根据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中未分配利润孰低原则,公司本年度可供分配利润为 543,146,268.20 元。
2、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法定盈余公积累计金额达公司注册资本 50%,不再继续提取。公司法定盈余公积金期初累计金额为 78,000,000.00元,已达公司注册资本的 50%,2025 年度公司不再提取法定盈余公积。公司不存在需要弥补亏损的情况。
3、公司综合考虑目前的经营状况以及未来发展需要,根据中国证监会鼓励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给予投资者稳定、合理回报的指导意见,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同时更好地兼顾股东的即期利益和
长远利益,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拟定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以 2025 年度利润分配股权登记日的公司总股本扣减回购账户持有的股份数后的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4 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
(二)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的调整原则
公司利润分配方案公布后至实施前,如公司总股本由于可转债转股、股权激励行权、股份回购等原因而发生变化的,则以实施利润分配方案股权登记日时享有利润分配权的股份总数为基数,按照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作相应调整,具体金额以实际派发情况为准。
三、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一)本年度现金分红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项目 2025年度 2024年度 2023年度
现金分红总额(元) 62,192,288.00 46,757,379.00 30,641,986.00
回购注销总额(元) -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元) 95,406,797.77 57,727,596.55 -25,374,268.50
合并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
润(元) 584,357,733.85
母公司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
利润(元) 543,146,268.20
上市是否满三个完整会计年度 是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
总额(元) 139,591,653.00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回购注销
总额(元)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净利润
(元) 42,586,708.61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
及回购注销总额(元) 139,591,653.00
是否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9.8.1
条第(九)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 否
他风险警示情形
其他说明:
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净利润为正值,且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年度末未分配利润均为正值,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金额高于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年均净利润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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