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2
证券代码:002942 证券简称:新农股份 公告编号:2026-008
浙江新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6 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新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经营发展情况,并参照行业、地区薪酬水平,制定了 2026 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公司相关董事在审议上述方案时回避表决,该事项将提交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具体方案如下:
一、适用对象
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期限
本次董事薪酬方案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至股东会审议通过新的薪酬方案之日止;
本次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至董事会审议通过新的薪酬方案之日止。
三、薪酬方案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领取固定津贴 8 万元/年(税前),该方案已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
2、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包括职工代表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由公司根据其岗位职责、工作内容,综合公司薪酬政策考核确定。未在公司担任管理职务的非独立董事,不在公司领取薪酬或津贴,其行使职责所需的合理
费用由公司承担。
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等组成,其中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百分之五十。基本薪酬结合行业薪酬水平、岗位职责和履职情况确定;绩效薪酬以绩效导向为核心,根据公司经济效益、部门业绩指标达成情况及个人的工作业绩表现等因素综合评估。
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绩效薪酬的确定和支付以绩效评价为重要依据。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一定比例的绩效薪酬将在年度报告披露和绩效评价后支付,绩效评价依据经审计的财务数据开展。
四、其他说明
1、公司董事行使职责所需的合理费用由公司承担;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均为税前金额,薪酬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统一由公司代扣代缴;
3、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按其实际任期和实际绩效计算薪酬并予以发放;
4、上述方案中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
特此公告。
浙江新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 年 4 月 2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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