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7-12
证券代码:002943 证券简称:宇晶股份 公告编号:2025-032
湖南宇晶机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
股东潘捷女士和张兴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1、 本次拟减持湖南宇公司机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份的股东潘捷女士和张兴先生分别为公司原董事、副总经理张国秋先生的配偶和儿子。2022年 6 月 17 日,公司原董事、副总经理张国秋先生因个人原因于辞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等职务,辞职后不再担任公司及子公司任何职务;2022 年 7 月,张国秋先生因病去世,其持有的公司股份 2,356,537 股由其配偶潘捷女士和张兴先生共同继承(其中潘捷女士为持股总额的 75%,张兴先生为持股总额的 25%);2022 年 12月 15 日,湖南省益阳市银鑫公证处对上述遗产继承事项进行了公证,并出具了《公
证书》([2022]湘益银证字第 4832 号);2023 年 3 月 2 日,张国秋先生原持有的
公司股份 2,356,537 股办理证券非交易过户业务,分别过户至潘捷女士和张兴先生名下(其中:潘捷女士持股 1,767,403 股,张兴先生持股 589,134 股),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了《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
本次减持计划预披露是基于公司原董事、副总经理张国秋先生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做出“本人将在减持公司股票前 3 个交易日予以公告”的自愿性承诺,潘捷女士和张兴先生继续履行张国秋先生的相关承诺。
2、 因公司此前实施 2022 年年度权益分派(以资本公积金每 10 股转增 3 股)
和 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以资本公积金每 10 股转增 3 股),截至 2025 年 7 月 10
日,公司股东潘捷女士、张兴先生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3,982,547 股(约占本公司
总股本比例的 1.9389% ,占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后总股本比例的1.9541%),潘捷女士、张兴先生计划在本公告披露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3 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 1,990,000 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比例的 0.9688%,不超过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后总股本比例的 0.9764%)。
公司于 2025 年 7 月 11 日接到股东潘捷女士和张兴先生出具的《股份减持计
划告知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规定,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基本情况
(一)股东名称
潘捷(系公司原董事、副总经理张国秋先生之配偶)和张兴(系公司原董事、副总经理张国秋先生之子);
潘捷女士和张兴先生未在公司及子公司担任任何职务。
(二)股东持股情况
本次拟减持公司股份的股东潘捷女士和张兴先生分别为公司原董事、副总经
理张国秋先生的配偶和儿子。2022 年 6 月 17 日,公司原董事、副总经理张国秋先
生因个人原因于辞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等职务,辞职后不再担任公司及子公司任
何职务;2022 年 7 月,张国秋先生因病去世,其持有的公司股份 2,356,537 股由
其配偶潘捷女士和张兴先生共同继承(其中潘捷女士为持股总额的 75%,张兴先生
为持股总额的 25%);2022 年 12 月 15 日,湖南省益阳市银鑫公证处对上述遗产
年 3 月 2 日,张国秋先生原持有的公司股份 2,356,537 股办理证券非交易过户业
务,分别过户至潘捷女士和张兴先生名下(其中:潘捷女士持有公司股份 1,767,403股,张兴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589,134 股),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了《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
因公司此前实施 2022 年年度权益分派(以资本公积金每 10 股转增 3 股)和
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以资本公积金每 10 股转增 3 股),截至 2025 年 7 月 10
日,公司股东潘捷女士、张兴先生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3,982,547 股(约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的 1.9389%,占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后总股本比例的 1.9541%)。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本次减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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