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2-17
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湖南宇晶机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了完善长效激励与约束机制,充分调动员工的积极性,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员工利益相结合,促进公司长期、稳定、健康发展,在充分保障股东利益的前提下,按照收益与贡献对等的原则,制定并拟实施 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
为保证本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章程》和《湖南宇晶机器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等相关规定,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湖南宇晶机器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本办法”)。
一、考核目的
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和完善公司激励约束机制,保证公司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并在最大程度上发挥本激励计划的作用,进而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
二、考核原则
考核评价必须坚持公正、公开、公平的原则,严格按照本办法和考核对象的业绩进行评价,以实现本激励计划与激励对象工作业绩、贡献紧密结合,从而提高公司整体业绩,实现公司与全体股东利益最大化。
三、考核对象
本办法适用于参与本激励计划的所有激励对象,包括公司(含子公司)核心骨干员工(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四、考核机构
(一)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领导、组织激励对象的考核工作。
(二)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具体实施考核工作。人力资源部对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及报告工作。
(三)公司人力资源部、财务部等相关部门负责相关考核数据的收集和提供,并对数据的真实性和可靠性负责。
(四)公司董事会负责本办法的审批及考核结果的审核。
五、考核指标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行权考核年度为2026-2028年三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满足各年度营业收入、净利润两个业绩考核目标其中之一即可,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对应的公司层面行权比例安排情况如下表所示:
业绩考核目标
行权期 考核 (下列两个业绩考核目标需完成其中之一)
年度
营业收入目标值(Am) 净利润目标值(Bm)
第一个 2026 年 2026 年营业收入值不低于 2026 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行权期 12.00 亿元 值不低于 1.92 亿元
第二个 2027 年 2027 年营业收入值不低于 2027 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行权期 15.60 亿元 值不低于 2.50 亿元
第三个 2028 年 2028 年营业收入值不低于 2028 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行权期 20.28 亿元 值不低于 3.24 亿元
注:1、上述“营业收入”以经审计的合并财务报表所载数据为计算依据;
2、上述“净利润”指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且剔除本次及其他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如有)股份支付费用的影响。
3、上述业绩考核目标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业绩预测和实质承诺。
若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于 2026 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之前授出,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行权对应的考核年度及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与首次授予
的股票期权行权对应的考核年度及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一致。
若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于 2026 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之后授出,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行权对应的考核年度为 2027 年-2028 年两个会计年度,每个
会计年度考核一次。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对应的公司层面行权比例安排情况如下 表所示:
业绩考核目标
行权期 考核 (下列两个业绩考核目标需完成其中之一)
年度
营业收入目标值(Am) 净利润目标值(Bm)
第一个 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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