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9
湖南宇晶机器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独立董事:杜新宇)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湖南宇晶机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的独立董事,严格遵守《公司法》、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和要求,积极出席会议,认真审议提交至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对可能损害公司或者中小股东权益的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 2025 年度履行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1、个人简介
杜新宇,男,出生于 1967 年 9 月,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
历 , 财 务 学 专 业 , 2009 年 12 月 获 得 高 级 会 计 师 资 格 证 书 ( 证 书 号 :
A1209100000000048)。1989 年 7 月至 1991 年 12 月,益阳市大通湖渔场商场任
会计;1992 年 1 月至 1993 年 12 月,湖南振湘房地产公司任会计;1993 年 12 月
至 1996 年 8 月,益阳市大通湖渔场供销公司任会计;1996 年 9 月至 2002 年 12
月,益阳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任会计;2003 年 1 月至 2006 年 12 月,湖南城市学院
任会计;2007 年 1 月至今,湖南城市学院任会计科科长;2021 年 5 月 20 日至今
担任本公司独立董事,2021 年 6 月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资格证书》(证书号:2112028441)。
2、独立性说明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经自查,本人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
相关法律法规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2025 年度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 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1、 出席股东大会、董事会情况
2025 年度,公司共召开董事会 6 次,共召开股东大会 2 次,本人出席董事会
6 次,列席股东大会 2 次。本人对提交董事会的议案均认真审议,与公司管理层 保持了充分沟通,以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为董事会的正确决策发挥了积极的 作用,并在股东大会上认真听取了各位股东的质询和建议。
本人认为,2025 年度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要求,相
关事项均履行了合法有效的决策程序;同时,会议的各项议案均无损害公司及公 司股东利益的情形,故对 2025 年度各次董事会所审议的议案(董事薪酬议案除 外)均投了赞成票,无提出异议的事项,也不存在反对、弃权的情形。
报告期内,本人出席董事会、列席股东大会情况如下:
报告期内董事会 报告期内股东大会
姓名 实际出席次数
应出席次数 投票结果 应列席次数 实际列席次数
现场出席 通讯出席
杜新宇 6 6 0 均投同意票 2 2
2、 参加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情况
本人作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委员、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本人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独立董事 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制订的《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董事会提 名委员会议事规则》和《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要求,在 2025 年 度主要履行以下职责:
(1)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本人作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集人和主持人,组织召开了 3 次会
议,审议通过 22 项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会议名称 召开时间 会议内容
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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