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9
湖南宇晶机器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独立董事:许定胜)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湖南宇晶机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的独立董事,严格遵守《公司法》、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和要求,积极出席会议,认真审议提交至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对可能损害公司或者中小股东权益的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 2025 年度履行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1、个人简介
许定胜,男,出生于 1968 年 4 月,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
机电一体化专业,2001 年 4 月获得律师资格证书(证书号:18200168040674)。
2014 年 5 月至 2019 年 11 月,任职于益阳市规划局(现益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
局),任局法制科长、局直属一分局副局长职务;2020 年 3 月至 2020 年 9 月,湖
南万维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2020 年 9 月至 2025 年 1 月,湖南义剑律师事务所执
业律师;2025 年 1 月至今,湖南君三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执行主任;2025 年 5 月
31 日至今担任本公司独立董事,2025 年 9 月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培训证明》(证书号:2414237751)。
2、独立性说明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经自查,本人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
相关法律法规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2025 年度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 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1、出席股东大会、董事会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董事会 6 次,共召开股东大会 2 次,本人出席董事会 6
次,列席股东大会 2 次。本人对出席的董事会会议审议的所有议案,均投了同意 票;无授权委托其他独立董事出席会议情况;未对公司任何事项提出异议。
报告期内,本人出席董事会、列席股东大会情况如下:
报告期内董事会 报告期内股东大会
姓名 实际出席次数
应出席次数 投票结果 应列席次数 实际列席次数
现场出席 通讯出席
许定胜 6 5 1 均投同意票 2 2
2、 参加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情况
本人作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和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委员,本人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制订的《董 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要求,在 2025 年度 主要履行以下职责:
(1) 提名委员会
本人作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召集人和主持人,组织召开了 1 次会
议,审议通过 1 项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会议名称 召开时间 会议内容
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 2025 年 8 月 25 日 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
员会第一次会议 则>的议案》。
(2)审计委员会
本人作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参加了 3 次会议,审议通过 22
项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会议名称 召开时间 会议内容
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
案》、《关于<20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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