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01
关于会计师事务所 2025 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
审计与关联交易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简称“天健”)作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为公司提供财务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服务。根据财政部、国资委及中国证监会颁布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 号)的要求,公司董事会审计与关联交易委员会对天健 2025 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5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名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1 年 7 月 18 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灵隐街道西溪路 128 号
首席合伙人:钟建国先生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天健合伙人(股东)250 人,注册会计师 2,363
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为 954 人。
天健 2024 年度业务收入为 29.69 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为 25.63 亿元,
证券业务收入为 14.65 亿元。2024 年度,天健上市公司年报审计项目 756 家,收
费总额 7.35 亿元,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农、林、牧、渔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建筑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采矿业,金融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综合,卫生和社会工作等。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 6 家。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董事会审计与关联交易委员会对天健的相关资料进行了审查,认为天健具备证券从业、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具备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和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诚信状况良好,能够满足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报告审计工作的要求,且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理由恰当,同
意公司聘请天健担任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025 年 10 月 30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任天健为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
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该议案后于 2025 年 11 月 17 日经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
股东会审议通过。
二、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前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及上年度审计意见
公司前任会计师事务所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简称“信永中和”)对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表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信永中和为公司提供 2024 年度审计服务,审计年限为 1 年。信永中和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期间,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工作勤勉尽责,公允独立地发表审计意见,客观、公正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的职责。公司不存在已委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开展部分审计工作后解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二)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原因
公司综合考虑业务发展、审计需求等情况,通过邀请招标方式选聘,改聘天健担任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
(三)公司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公司就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与信永中和、天健进行了充分沟通,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均已知悉该事项且对此无异议。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 1153 号——前任注册会计师和后任注册会计师的沟通》及相关执业准则的规定,完成沟通及配合工作。
三、2025 年度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天健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及其他执
业规范,按照公司 2025 年度报告工作安排,对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表及 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
经审计,天健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天健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
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 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 2025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
量;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天健结合公司的服务需求及公司的经营状况,制定了全面、合理、可操作性强的审计工作方案;结合公司信息披露实际要求,制定了详细的审计计划和进度安排,并且能够根据计划安排按时提交各项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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