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01
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俞胜法)
本人俞胜法,在 2025 年 1 月 1 日至 2025 年 6 月 24 日期间担任华林证券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审计与关联交易委员会主任委员。任职期间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重点在年度财务报告审计、会计处理核查、内控监督及审计机构管理等方面发挥专业优势,审慎参与各项议案审议与决策,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公司为独立董事履职提供充分保障,未发生妨碍独立性的情形。现将本人 2025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人俞胜法,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4 年 4 月出生,研究生学
历,高级会计师,拥有丰富的金融机构财务管理、审计监督与风险管控经验,现
任杭州硅谷真石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2022 年 5 月 16 日至 2025 年 6 月 24
日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经董事会评估,本人 2025 年在职期间,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外的其他职务,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间接利害关系,不存在可能影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要求。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会议情况
1、出席董事会会议和股东会情况
2025 年 1 月 1 日至 6 月 24 日履职期间,本人共参加董事会会议 4 次、股东
会 2 次,均按时出席会议,未发生缺席或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的情形,亦不存在授权委托其他独立董事代为出席的情况。
会前,本人结合会计专业特长,对议案材料进行全面研读与审慎核查;会中,就财务处理、合规性、风险点等事项独立发表专业意见并行使表决权;会后,持
续跟踪决议执行情况,确保公司经营管理与财务运作合法合规、审慎有效。履职全过程中,本人始终保持独立判断,未受公司主要股东及其他利害关系单位、个人的影响,客观行使独立董事职权,恪守独立性与客观性原则。
2025 年本人出席会议具体参会情况如下:
出席董事会情况 实际出
独立董事 应出席 现场 通讯方 委托 是否连续两 应出席 席股东
缺席
姓 名 董事会 出席 式出席 出席 次未亲自出 股东会 会次
次数
次数 次数 次数 次数 席会议 次数 数
俞胜法 4 2 2 0 0 否 2 2
2025 年度,本人对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所有议案无异议,均投“赞成”票。公
司董事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未发现侵犯公司或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况。
2、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情况
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审计与关联交易委员会主任委员、战略规划与 ESG 委
员会委员、薪酬与提名委员会委员,2025 年参加薪酬与提名委员会会议 3 次、
审计与关联交易委员会会议 4 次、战略规划与 ESG 委员会会议 1 次,共计参加
8 次专门委员会会议。
对于专门委员会各项议案,本人均表示同意,未提出保留、反对意见,不存在无法发表意见的障碍。各项议案均审议通过。
3、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本人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1 次,对公司关联交易事项进行表决。
(二)行使独立董事职权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立足会计专业与审计监督职责,勤勉履职,积极参与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各项工作,重点对 2024 年度报告、财务核算、重大会计处理、内控执行、信息披露合规性等事项进行严格把关。本人与公司管理层保持常态化沟通,通过听取汇报、问询核查、资料审阅等方式,全面掌握公司财务状况、合规管理及重大事项进展,对关键财务事项保持独立、专业判断。
针对红博会展相关会计处理、财务列报与披露等重点难点问题,本人进行了深入研究与审慎研判,结合会计准则与监管要求提出专业意见,督促公司依法依规进行会计核算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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