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3-23
新希望乳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陈碧)
本人作为新希望乳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2025 年度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相关规定,忠实勤勉履行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秉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忠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积极发挥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及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现将本人 2025 年的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工作履历、专业背景及兼职情况
本人陈碧,自 2001 年起至今,任教于中国政法大学刑事司法学院,研究方向为犯罪与证据,发表出版了《谁为律师辩护》《正义的回响》等多本法律专著。2023 年 11 月至今,担任果麦文化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报告期内,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性说明
在 2025 年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董事以外的其他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单位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本人独立性的情况。
经自查,本人持续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章程》等关于独立董事的独立性要求。
二、年度履职概况
本人始终与公司管理层保持全面、高效的双向沟通。对于提交董事会审议决
策的各项议案,以及需要独立董事提供专业意见的相关事项,本人一贯秉持审慎负责的态度,在决策前对相关资料及依据进行深入询问与严谨审查。本人依托自身专业知识与经验,严格遵循法律法规及公司规章制度,以公正、客观、独立的立场,对各项议案进行综合分析与评估,审慎行使表决权并发表独立意见。
2025 年公司认真做好相关会议组织工作,及时传递文件材料和汇报有关经营情况,为本人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提供了必要的工作条件,对本人的工作给予了积极的支持和配合。本人亦将专业知识与履职实践相结合,全方位、多维度参与公司治理,从会议出席、专门委员会履职、专项会议审议、实地考察调研、投资者权益保护、专业能力提升六个方面,切实履行独立董事的监督、咨询、决策职责,各项履职工作均取得良好成效。公司董事会、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合法有效,本人没有对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公司其它事项提出异议的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股东会的情况
2025 年度,公司共召开 3 次股东会(年度股东会 1 次、临时股东会 2 次)、
4 次董事会。本人作为独立董事,始终坚持亲自出席所有会议,无缺席、无连续两次未出席情况,亦未授权其他独立董事代为出席,确保全程参与公司重大决策过程,掌握第一手决策信息。本人对提交董事会审议的全部议案进行审慎判断,经认真审议均投出同意票,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形。
(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2025 年公司独立董事召开 2 次专门会议,重点针对公司关联交易等事项开展前置阶段的专项审查和审慎评估,确保相关事项契合公司发展经营实际需要,以充分保障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召开日期 会议届次 审议事项
2025 年 4 月 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1、关于聘请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22 日 专门会议第五次会议 2、关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2025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召开日期 会议届次 审议事项
2025 年 12 月 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关于 202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8 日 专门会议第六次会议
(三)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本人作为审计委员会委员,将专业知识与履职实践相结合,积极参加相关专业工作,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行使职权,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召开会议 4 次,本人全部亲自出席。相关会议审议议题如下:
召开日期 会议届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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