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3-23
新希望乳业股份有限公司
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5 年度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新希望乳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制度》《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规定,对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毕马威华振”)在 2025 年度履职情况进行了评估,具体情况如下: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1、基本信息
名称: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初始成立于 1992 年 8 月,2012 年 7 月 5 日改制为特殊普通合
伙企业。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 1 号东方广场东 2 座办公楼 8 层;总部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 1 号东方广场东 2 座办公楼 8 层。
首席合伙人:邹俊。
毕马威华振自 1992 年开始一直从事证券服务业务。
于 2025 年 12 月 31 日,毕马威华振有合伙人 247 人,注册会计师 1,412
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超过 330 人。
毕马威华振 2024 年经审计的业务收入总额超过人民币 41 亿元,其中审计
业务收入超过人民币 40 亿元(包括境内法定证券服务业务收入超过人民币 9 亿元,其他证券服务业务收入约人民币 10 亿元,证券服务业务收入共计超过人民币 19 亿元)。
毕马威华振共承担 127 家上市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审计收费共计
6.82 亿元。上市公司客户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金融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房地产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
生产和供应业,采矿业,批发和零售业,农、林、牧、渔业,住宿和餐饮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卫生和社会工作,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以及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等,毕马威华振 2024 年审计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 59 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毕马威华振已按照《会计师事务所职业责任保险暂行办法》的规定购买职业保险。毕马威华振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之和超过人民币 2 亿元,符合法律法规相关规定。近三年毕马威华振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此期间审结债券相关民事诉讼案件,终审判决毕马威华振按 2%-3%比例承担赔偿责任(约人民币 460 万元),案款已履行完毕。
3、诚信记录
近三年,毕马威华振及其从业人员未因执业行为受到任何刑事处罚、行政处罚、或证券交易所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本所和四名从业人员曾受到地方证监局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一次;两名从业人员曾受到行业协会的自律监管措施一次。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前述事项不影响毕马威华振继续承接或执行证券服务业务和其他业务。
签字项目合伙人李倩、签字注册会计师李雪莲、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张京京近三年无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具体情况。
4、独立性
毕马威华振及签字项目合伙人李倩、签字注册会计师李雪莲、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张京京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二)聘任程序
2025 年 4 月 22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聘请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任毕马威华振为公司 2025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2025 年4 月 23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 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任毕马威华振为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
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2025 年 6月 10 日,公司召开了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
二、会计师事务所 2025 年度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等执业规范及
公司 2025 年年报工作安排,毕马威华振对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及 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同时对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等进行了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经审计公司财务报表,包括2025年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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