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5-16
证券代码:002947 证券简称:恒铭达 公告编号:2026-042
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行权价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5 月 15 日召开第四届
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6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行权价格的议案》。根据公司《2026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或“《激励计划》”)的规定,以及公司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授权,董事会对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及行权价格进行调整。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6年4月7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就相关事项进行了审核并出具了核查意见,公司聘请的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对相关事项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2、2026年4月8日至2026年4月17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及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截至公示期满,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未收到与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6年4月18日,公司披露了《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公司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3、2026年4月24日,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同时,公司就本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在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开披露前6个月内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自查,并于2026年4月25日披露了《关于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人员买卖公司股票的自查报告》。
4、2026年5月15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调整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行权价格的议案》以及《关于向2026年股票期
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出具了核查意见,公司聘请的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对相关事项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二、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行权价格的调整说明
(一)调整激励对象名单的情况说明
鉴于本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中,有2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其拟获授的全部股票期权,1名激励对象自愿放弃其拟获授的部分股票期权。根据本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及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授权,董事会对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调整,并将前述激励对象自愿放弃的权益在其他激励对象之间进行分配。调整后,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人数由27名调整为25名,授予的权益总数不变。
(二)调整行权价格的情况说明
1、调整事由
公司于2026年4月23日披露《2025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以公司现有总股本剔除已回购股份8,773,694.00股后的247,435,642.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5.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
鉴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上的股份不参与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公司本次实际现金分红的总金额=实际参与分配的总股本×分配比例,即123,717,821.00元=247,435,642.00股×0.5元/股。因公司回购股份不参与分红,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实施权益分派前后公司总股本保持不变,现金分红总额分摊到每一股的比例将减小,因此,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除权除息价格计算时,每10股现金红利应以4.828778元/股计算。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以及公司《激励计划》,若在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当日至激励对象获授的股票期权完成行权登记期间,公司有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缩股、配股或派息等事项,应对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和权益数量进行相应的调整。
2、调整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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