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3-21
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本人何蔚宏作为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任职期间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在 2025 年度的工作中,忠实履行各项职责,谨慎、勤勉地行使职权,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提出合理的建议,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了公司的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 2025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 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本人何蔚宏,1968 年出生,毕业于同济大学建筑工程系土建结构工程专业,国家一级
建造师,获剑桥中国信息学院工商管理高级证书。1992 年 7 月至 1996 年 3 月任上海轮胎橡
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规划处设计部工程师;1996 年 3 月至 2007 年 7 月任喜利得(中国)有
限公司技术经理;2007 年 7 月至 2012 年 10 月任上海加固行工程技术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2012 年 10 月至 2021 年 5 月任上海捷鼎加固工程技术有限公司国家一级建造师,项目经理;
2008 年 5 月至 2022 年 11 月任上海申睿实业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23 年 3 月至今任恒铭达
独立董事。
(二)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1. 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不在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本人及直系亲属
没有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 1%或 1%以上、不是公司前十名股东、均未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 5%或 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且不在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2. 本人没有为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技术咨询等服务;没有
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
报告期内,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 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股东会情况
2025 年,公司共计召开了 13 次董事会会议,4 次股东会会议,本人无缺席董事会会议、
董事会 股东会
姓名 应出席董事会 亲自出 委托出 缺席 是否连续两次未亲 召开股东会 列席股东
会议次数 席次数 席次数 次数 自出席会议 次数 会次数
何蔚宏 13 13 0 0 否 4 4
2025 年度,本人于各次董事会会议前均认真审阅会议相关资料,全面、详细了解公司
整体经营发展情况,为董事会的重要决策做好充分准备。会议期间,本人积极参与各项议案的讨论,包括定期报告、利润分配、关联交易、股份回购、公司制度修订等重要事项。本人认为,2025 年度公司董事会、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合法合规,重大事项的决策均履行了规定的审批程序。经审慎审议,本人对董事会提交的各项议案均投出赞成票,未出现反对或弃权的情形。
(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1.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
2025 年度,本人作为第三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严格遵循《公司章程》及《战略
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规定履职。报告期内,本人应出席战略委员会会议 1 次,实际出席1 次,出席率为 100%。会议期间,本人深入参与了公司 2025 年度战略发展规划的审议,结合对公司经营状况与规范运作情况的了解,运用自身的专业经验为董事会决策提供了参考性意见。本人对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均投出赞成票。
2.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报告期内,作为公司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本人主持召开并出席了 1 次提名委员会会议,
出席率 100%,主要审议了提名委员会 2024 年度工作报告及 2025 年度工作计划。本人积极
参与讨论并就委员履职情况、新一年工作重点提出了专业意见。经审慎审议,本人对会议所议相关议案均投出赞成票,切实履行了主任委员的审慎决策职责。
(三)参与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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