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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03-26 20:17:24 股吧网页版
青岛银行: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3-27


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银行保险机构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作为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青岛银行”)独立董事,我们基于独立客观的立场和审慎严谨的态度,对下列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

《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符合青岛银行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我们同意董事会拟定的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关于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事项的独立意见
青岛银行预计的2026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事项属于银行正常经营范围内的常规业务,相关关联交易定价公允,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青岛银行和股东的整体利益。我们同意《关于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会审议。

青岛银行独立董事邢乐成先生为本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关联董事,对本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回避发表意见。

三、关于《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

青岛银行已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商业银行内部控制指引》等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报告期内,未发现青岛银行内部控制在完整性、合理性和有效性方面存在重大缺陷。我们同意《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四、关于聘请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度外部审计机构及其报酬事项的独立意见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安永会计师事务所具备相关业务资质,具有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青岛银行聘请其分别作为2026年度境内审计机构、2026年度境外审计机构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有利
于保障青岛银行审计工作的质量,有利于保护青岛银行及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其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同意《关于聘请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度外部审计机构及其报酬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会审议。

五、关于向青岛市青银慈善基金会定向捐赠事项的独立意见

1.针对青岛银行拟每年按青岛银行母公司上年度税前利润的0.25%,向青岛市青银慈善基金会定向拨付捐赠资金事宜,该捐赠暨关联交易事项对青岛银行未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构成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青岛银行及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2.关联董事陈霜对上述关联交易回避表决,上述对外捐赠事项的内部审议、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3.我们同意《关于向青岛市青银慈善基金会定向捐赠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会审议。

六、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决定2026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决定青岛银行2026年中期分红方案的事项,有利于增强分红稳定性、持续性和可预期性,进一步提高分红频次,增强投资者回报水平,提振投资者持股信心,符合青岛银行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我们同意《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决定2026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会审议。

七、关于制定《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工资总额管理暂行办法》事项的独立意见

青岛银行制定的《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工资总额管理暂行办法》符合法律法规及监管要求,契合青岛银行集团化经营发展的实际情况,内容科学、公允、系统、可执行,既建立了科学的工资效益联动机制,又强化了薪酬分配的公平性和风险约束,能够进一步规范青岛银行全集团工资总额管理,优化薪酬分配体系,充分调动各级机构和全体职工的积极性,促进青岛银行持续、稳定、高质量发展,不存在损害青岛银行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其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同意《关于制定<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工资总额管理暂行办法>的议案》,并
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会审议。

八、关于制定《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办法》事项的独立意见

青岛银行制定的《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办法》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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