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5
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境内同步披露公告
本行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规定,已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披露易网站(https://www.hkexnews.hk/)披露后附公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关于上市公司在境内外证券交易所同步披露公告的规定,特将该公告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zse.cn/)同步披露,供参阅。
特此公告。
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 4 月 24 日
(於中華人民共和國註冊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H 股股份代號:3866)
年 度 報 告
青島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 2025 年度報告 1
目錄
第一節 重要提示、目錄和釋義 2
第二節 公司簡介和主要財務指標 5
第三節 董事長致辭 12
第四節 行長致辭 14
第五節 管理層討論與分析 16
第六節 公司治理、環境和社會 94
第七節 重要事項 140
第八節 股份變動及股東情況 154
第九節 董事會報告 166
第十節 獨立審計師報告 173
第十一節 財務報表附註 189
第十二節 未經審計的補充財務資料 305
2 青島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 2025 年度報告
第一節 重要提示、目錄和釋義
1. 本行董事會及董事、高級管理人員保證年度報告內容的真實、準確、完整,不存在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
遺漏,並承擔個別和連帶的法律責任。
2. 本行第九屆董事會第二十八次會議於2026年3月26日召開,審議通過了《關於青島銀行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報告
及摘要、業績公告的議案》,應出席董事14名,實際出席董事14名(其中,委託出席的董事1名。因工作原因,陳霜
女士委託劉鵬先生出席會議並代為行使表決權)。
3. 本行董事長景在倫先生、行長吳顯明先生、主管財務工作的副行長陳霜女士、計劃財務部總經理李振國先生聲明:
保證年度報告中財務報告的真實、準確、完整。
4. 本公司按照中國企業會計準則編製的2025年度財務報表,已經安永華明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夥)審計並出具標
準無保留意見的審計報告;按照國際財務報告會計準則編製的2025年度財務報表,已經安永會計師事務所審計並出
具無保留意見審計報告。
5. 除特別說明外,本年度報告所述的金額幣種為人民幣。
6. 經本行董事會審議通過的利潤分配預案為:以本次權益分派股權登記日的股份總額為基數,向全體普通股股東每10
股派發現金股息人民幣1.80元(含稅),不送紅股、不以公積金轉增股本。該利潤分配預案將提交本行股東會審議。
截至報告期末,本行不存在未彌補虧損。
7. 本報告包含若干對本公司財務狀況、經營業績及業務發展的展望性陳述。報告中使用「將」「可能」「努力」「計劃」「有
望」「力爭」「預計」「目標」及類似字眼以表達展望性陳述。這些陳述乃基於現行計劃、估計及預測而作出,雖然本公
司相信這些展望性陳述中所反映的期望是合理的,但本公司不能保證這些期望被實現或將會被證實為正確,故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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