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9
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境内同步披露公告
本行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规定,已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披露易网站(https://www.hkexnews.hk/)披露后附公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关于上市公司在境内外证券交易所同步披露公告的规定,特将该公告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zse.cn/)同步披露,供参阅。
特此公告。
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 4 月 28 日
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对本公告的内容概不负责,对其准确性或完整性亦不发表任何声明,并明确表示,概不对因本公告全部或任何部份内容而产生或因倚赖该等内容而引致的任何损失承担任何责任。
Bank of Qingdao Co., Ltd.*
青 岛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
(於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H股股份代号:3866)
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
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本行」)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上市规则」)第13.09条及香港法例第571章《证券及期货条例》第XIVA部项下之内幕消息条文(按上市规则定义)作出本公告。
本报告以中英文编制,如中英文文本有任何不一致,以中文文本为准。
重要内容提示:
1. 本行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 本行第九届董事会(「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於2026年4月28日召开,审议通过了
《关於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会议应出席董事14名,
实际出席董事14名(其中,委托出席的董事1名。因工作原因,周云杰先生委托谭丽
霞女士出席会议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3. 本行董事长景在伦先生、行长吴显明先生、主管财务工作的副行长陈霜女士、计划
财务部总经理李振国先生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4. 本报告中财务报表按照国际财务报告会计准则编制且未经审计。本报告中,国际
财务报告会计准则指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颁布的《国际财务报告会计准则》。
5. 本报告中,本公司指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及其附属公司,本行指青岛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如无特殊说明,本报告数据为本公司合并口径数据,本报告所述的金额币
种为人民币。
第一节 基本情况
一、主要财务数据
1.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千元
报告期比
项目 2026年1-3月 2025年1-3月 上年同期增减(%)
营业收入 4,341,688 4,041,353 7.43
归属於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524,210 1,258,058 21.16
基本每股收益(1() 元╱股) 0.26 0.22 18.18
稀释每股收益(1() 元╱股) 0.26 0.22 18.18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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