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08-27
证券代码:002949 证券简称:华阳国际 公告编号:2025-057
债券代码:128125 债券简称:华阳转债
深圳市华阳国际工程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内部治理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华阳国际工程设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26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议事规则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部分内部治理制度的议案》,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进行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章程修订情况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拟对公司治理框架进行适应性调整,并对《公司章程》进行修订。公司将不再设置监事会,原监事会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承接并行使,《监事会议事规则》等与监事会有关的制度条款相应废止。
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20]1220 号文”批准,公司于 2020 年 7 月 30 日
公开发行了 450 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 100 元,发行总额 45,000.00 万
元,期限 6 年。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和《深圳市华阳国际工程设计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的约定,本
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期自可转债发行结束之日(2020 年 8 月 5 日)满六个月后
的第一个交易日(2021 年 2 月 5 日)起至可转债到期日(2026 年 7 月 29 日)止。
截至 2025 年 6 月 30 日因华阳转债转股,公司总股本由 196,040,643 股增加为
196,042,743 股,注册资本由 196,040,643 元人民币增加为 196,042,743 元人民币。
《公司章程》主要修订内容如下:
序 修订前 修订后
号
第一条 为维护深圳市华阳国际工程设计股份有 第一条 为维护深圳市华阳国际工程设计股份有限
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其股东和债权人的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其股东、职工和债权
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 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
1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
市公司章程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 市公司章程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有
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法律、行政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法律、行政
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2 称公司)。 公司)。
公司采取发起设立的方式设立,在深圳市市场监 公司采取发起设立的方式设立,在深圳市市场监督
督管理局办理注册登记,取得营业执照。 管理局办理注册登记,取得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
用代码 91440300192239795N。
3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196,040,643 元。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196,042,743 元。
第八条 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为公司的法
定代表人。
4 第八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担任法定代表人的董事辞任的,视为同时辞去法定
代表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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