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10-16
证券代码:002951 证券简称:金时科技 公告编号:2025-072
四川金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四川金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于 2025 年 9 月 19 日召开第三
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四川金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5年 9 月 22 日披露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对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采取了充分必要的保密措施,并对本次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进行了登记。公司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在本次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前6个月内(即
2025 年 3 月 19 日至 2025 年 9 月 19 日,以下简称“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的情
况进行自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核查的范围与程序
1. 核查对象为本次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和激励对象。
2. 本次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和激励对象均填报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
3. 公司向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就激励对象在激励计划草案公告之日前六个月
(即 2025 年 3 月 19 日至 2025 年 9 月 19 日)买卖本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查询,
并由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出具了《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和《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
二、核查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说明
在本次激励计划自查期间,根据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出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及《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核查对象买卖公司股票的具体情况如下:
1、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经核查,在自查期间,不存在内幕信息知情人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进行交易的情形。
2、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在本次激励计划自查期间,共有 9 名激励对象存在交易公司股票的行为。经公司核查,其中 8 名激励对象在自查期间的股票交易行为均发生在其知悉本次激励计划事项之前,系其基于对市场公开信息、二级市场交易情况的个人判断而进行的独立操作,属于个人投资行为,与本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无关。上述核查对象在买卖公司股票前,并未知悉公司筹划实施股权激励,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交易的情形。
此外,有 1 名激励对象交易公司股票的行为发生在知悉公司筹划实施股权激励事项后,其对本次激励计划的具体实施时间、最终激励方案以及核心要素等并不知悉,其在自查期间交易公司股票系其完全基于公司公开披露的信息以及其对二级市场交易情况的自行独立判断而进行的操作;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进行交易的情形。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拟取消该名激励对象参与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资格。
除上述人员外,其余核查对象在自查期间不存在交易公司股票的情形。
三、结论
综上所述,公司在筹划本激励计划的过程中,已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等规定,严格限定参与商议筹划、论证咨询、内部报告等阶段的人员范围,对内幕信息知情者包括中介机构人员均及时进行了登记,建立重大事项进程备忘录并采取相应保密措施。在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开披露前 6 个月内,未发现内幕信息知情人、激励对象利用本激励计划有关的内
幕信息进行股票买卖的行为或泄露本次激励计划有关内幕信息的情形。
四、备查文件
1. 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出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
2. 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
特此公告。
四川金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