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6-04-28 03:19:16 股吧网页版
金时科技:关于“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4-28


证券代码:002951 证券简称:金时科技 公告编号:2026-023
四川金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四川金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积极响应中央政治局会议“要活跃资本市场、提振投资者信心”以及国务院常务会议提出的“要大力提升上市公司质量和投资价值,要采取更加有力有效措施,着力稳市场、稳信心”的指导思想,切实保障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增强投资者信心,推动公司高质量、可持续地健康发展,公司结合自身发展战略、经营情况及财务状况,制定了“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本行动方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如下:

一、聚焦主业,提升经营质量

公司是国内领先的储能系统及安全一站式解决方案及技术服务供应商,专注于储能系统和储能消防安全系统的研发、生产、销售及技术服务,可为传统发电、新能源发电、智能电网、终端电力用户等“源-网-荷”全链条行业客户提供储能技术、储能消防安全一站式整体解决方案。公司秉承“绿色梦想,能源无限可能”的愿景,聚焦储能系统、超级电容器及储能消防安全等核心业务板块,积极响应国家“双碳”目标,致力于用专业技术服务为电力系统、交通运输、高耗能工业等重点领域提供“安全、可靠、经济”的储能解决方案与绿色电力支持,助力各行业能源结构优化与低碳转型。

展望未来,公司将继续聚焦做强主业,秉承高质量发展的经营理念,紧扣全球储能行业高增长趋势,立足“技术驱动、市场双拓、降本增效、数智赋能”四大核心方向,夯实“全球领先的综合能源解决方案提供商”的战略定位,提升经营效率和盈利能力,以优异的经营业绩回报广大投资者。

二、强化科技创新,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

公司自成立以来,始终坚持对产品研发的投入和自身研发综合实力的提升,坚持自主研发创新的路线,在材料、工艺、产品、管理体系等方面持续开发创新,近两年(2024—2025 年)累计研发投入 5,459.89 万元。公司在人才团队建设方面,不断优化人才激励机制,保持技术团队稳定,并在 2025 年实施了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积极通过技术突破和生产要素创新配置提升公司运营效能。截至目前,公司及旗下重要子公司已获评省级高新技术企业、专精特新企业、瞪羚企业、创新型中小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等称号,设有市级企业技术中心;累计获得五十余项相关专利,其中,2025 年度新产品研发落地 63 项。公司从“安全、治理”两个维度出发,推进新产品、新技术的研发和工艺改进,加快创新成果转化,保持技术领先优势。

未来,公司将继续坚持创新驱动,持续推进复合储能产品的优化与应用拓展,在稳固现有技术根基的基础上,持续加大研发投入,深挖技术潜力,推动技术、产品迭代升级,持续提升研发成果转化能力,不断优化产品性能,增强核心竞争力,为公司业绩增长提供内在核心动力。

三、优化公司治理,不断提升规范运作水平

公司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建立和完善权责分明的法人治理结构,积极发挥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形成科学规范、有效制衡、运作高效的现代公司治理体系;积极组织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参加专项培训和传达监管精神,提高其专业素养和履职能力,深化职责履行和风险防控意识,切实提高“关键少数”履职水平;根据最新监管制度,完成《四川金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制度的修订,为公司持续规范运作和稳定健康发展提供制度保障。

未来,公司将紧跟监管政策要求,持续完善公司治理及内部控制体系,强化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与公司、中小股东的风险共担及利益共享约束机制,提升公司决策和规范运作水平,增强风险防范能力,保障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同时,公司将不断完善内部监督体系,充分发挥内部审计部门、董事会
审计委员会的监督职能,为维护公司及股东合法权益提供有力保障。

四、重视股东回报,共享经营发展成果

公司持续践行“以投资者为本”的发展理念,高度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致力于以良好的经营业绩为股东创造持续稳定的投资回报,坚持与投资者共享公司成长收益,积极构建与股东的和谐关系。公司一直以来严格遵……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