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8
四川金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2026 年 4 月
四川金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四川金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
管理工作,建立科学有效的激励与约束机制,有效调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
性,提高公司的经营管理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下简称“法律法
规”)及《四川金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结合公司实际情
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下列人员:
(一)董事,包括独立董事、非独立董事(含职工代表董事);
(二)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总裁、副总裁、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以及《公司章程》中列入
高级管理人员范围的其他人员。
第三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以公司规模与绩效为基础,根据公司经营计划和分管工作的
职责、目标,进行综合考虑确定。
第四条 公司的工资总额决定机制为: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各级子公司以上年度工资总额为参考,
根据当年公司净利润、净资产收益率、营业收入增长率等核心经营指标的完成情况,按照“效
益增、工资增,效益降、工资降”的原则确定工资总额增长幅度。具体挂钩比例和计算方式
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每年在薪酬方案中明确,并报董事会批准。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总额参考上年度工资总额情况,结合公司经营业绩、岗位职
责、个人绩效情况、公司预算以及未来发展规划等因素综合确定。
第五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分配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一)公平原则,体现收入水平符合公司规模与业绩的原则,同时与外部薪酬水平相符;
(二)责、权、利统一原则,体现薪酬与岗位价值高低、履行责任义务大小相符;
(三)长远发展原则,体现薪酬与公司持续健康发展的目标相符;
(四)激励约束并重原则,体现薪酬发放与考核、与奖惩挂钩、与激励机制挂钩。
第二章 管理机构
第六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明确薪酬确定依据和具
体构成。董事薪酬方案由股东会决定,并予以披露。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由董事会批准,
并予以充分披露。
在董事会或者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个人进行评价或者讨论其报酬时,该
董事及其关联人应当回避。
第七条 公司人力资源中心、财务中心配合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进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
酬方案的具体实施。
第三章 薪酬构成、发放及管理
第八条 董事薪酬:
(一)非独立董事
1.担任除董事以外职务的非独立董事,按照其在公司担任的职务与岗位确定薪酬标准,不再另
行领取董事薪酬;
2.未在公司担任除董事以外职务的非独立董事,按照固定董事职务领取津贴,津贴的具体标准
由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执行。
(二)独立董事
在公司任职的独立董事实行固定津贴制度,不参与任何与公司或个人绩效挂钩的激励安排(包
括但不限于绩效奖金、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等),以保持其决策的客观性与独立性。
独立董事固定津贴的具体标准由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执行。公司独立董事行使职责所需的合理
费用(差旅费、会议费等)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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