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5
亚世光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亚世光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亚世光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 2024 年度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三、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公司(母公司)及合并范围内全资子公司和控股子公司,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
100%,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的 100%;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采购业务、销售业务、生产管理、人事管理、资产管理等;重点关注的高风险领域主要包括关联交易、对外担保等。
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的主要方面,不存在重大遗漏。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
1、控制环境
控制环境反映了公司治理层和管理层对内部控制及其重要性的态度、认识和措施,控制环境的好坏直接决定着公司的各项控制制度能否得以有效实施。本公司一贯本着稳健、守法、合规的理念,积极营造良好的控制环境,力争为企业的发展提供更广阔的空间,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组织结构设置
组织结构是公司计划、协调和控制各项经营活动的整体框架,设置合理的组织结构有助于建立良好的内部控制环境。公司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设立了由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高级管理层组成的公司治理框架;建立了以《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为基础,以总裁、董事会秘书、各职能部门工作细则等为具体规范的一套较为完善的治理制度;明确了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高级管理层在决策、执行、监督等方面的职责权限、程序以及应
履行的义务,形成了权力机构、决策机构、监督机构和管理层之间权责明确、运作规范的相互协调和相互制衡机制,确保了各机构和人员能够按照制度规范地行使权利和履行职责。
本公司组织结构如下:
(2)发展战略
公司董事会为除股东大会以外公司日常经营活动的最高决策机构。
公司战略管理实行统一领导,分层管理。公司董事会主要负责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对重大融资方案和重大资本运作、资产经营项目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公司综合考虑宏观经济政策、法律法规的要求、市场需求变化、行业及竞争对手情况和公司自身的优势及劣势等影响因素,制定了中长期发展目标和主要工作措施,并通过年度工作计划和预算管理等方式,将年度目标分解、落实;同时完善战略管理制度,确保战略规划有效实施。
(3)人力资源
根据国家有关法规政策,结合公司自身的特点,公司制订和完善了相关人事管理内控制度。公司根据企业发展战略,结合公司实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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