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6-27
市值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亚世光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市值管理工作,切实推动公司提升投资价值,增强投资者回报,维护投资者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国务院关于加强监管防范风险推动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10 号——市值管理》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指市值管理,是指公司以提高公司质量为基础,为提升公
司投资价值和股东回报能力而实施的战略管理行为。
第三条 公司应当牢固树立回报股东意识,采取措施保护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利益,诚实守信、规范运作、专注主业、稳健经营,以新质生产力的培育和运用,推动经营水平和发展质量提升,并在此基础上做好投资者关系管理,增强信息披露质量和透明度,必要时积极采取措施提振投资者信心,推动公司投资价值合理反映公司质量。
第二章 市值管理的目的与基本原则
第四条 市值管理主要目的是制定正确战略规划、完善公司治理、改进经营
管理、可持续地创造公司价值,引导公司的市场价值与内在价值趋同,同时利用资本运作、权益管理、投资者关系管理等手段,提升公司市场形象与品牌价值,建立稳定和优质的投资者基础,获得长期的市场支持,从而达到公司整体利益最大化和股东财富增长并举的目标,建立稳定和优质的投资者基础,获得长期的市场支持,实现公司市值与内在价值的动态均衡。
第五条 市值管理的基本原则如下:
(一)合规性原则:应当在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自律监管规则以及《亚世光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等内部规章制度的前提下开展市值管理工作,不得进行任何形式的内幕交易、市场操纵等违法违规行为。
(二)系统性原则:公司应当按照系统思维、整体推进的原则,协同公司各业务体系以系统化方式持续开展市值管理工作。
(三)科学性原则:应当依照市值管理规律进行科学管理,科学研判影响公司投资价值的关键性因素,并根据市场环境、公司发展状况以及投资者需求的变化,及时调整市值管理策略,以适应不断变化的外部条件。
(四)常态性原则:公司的市值成长是一个持续的和动态的过程,公司应当持续化、常态化开展市值管理工作。
(五)诚实守信原则:公司在市值管理活动中应当注重诚信、坚守底线、担当责任,营造健康良好的市场生态。
第三章 市值管理的机构与职责
第六条 市值管理工作由董事会领导,经营管理层协同负责,并由董事会秘
书具体组织分管。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是市值管理工作的执行机构,负责统筹协调市值管理日常执行和监督工作,并协助董事会秘书做好投资者关系管理、信息披露和监测分析等具体工作。公司各职能部门及下属子公司负责对相关经营、财务等信息的归集工作提供支持。公司的股东、高级管理人员可以对市值管理工作提出书面的建议或措施。
第七条 董事会应当重视公司质量的提升,根据当前业绩和未来战略规划就
公司投资价值制定长期目标,在公司治理、日常经营、并购重组及融资等重大事项决策中充分考虑投资者利益和回报,坚持稳健经营,避免盲目扩张,不断提升公司投资价值。
第八条 董事会应当密切关注市场对公司价值的反映,在市场表现明显偏离公司价值时,审慎分析研判可能的原因,积极采取措施促进公司投资价值合理反映公司质量。
第九条 董事会可以根据公司发展阶段和经营情况,制定并披露中长期分红规划,增加分红频次,优化分红节奏,合理提高分红率,增强投资者获得感。
第十条 董事长应当积极督促执行提升公司投资价值的董事会决议,推动提升公司投资价值的相关内部制度不断完善,协调各方采取措施促进公司投资价值合理反映公司质量。
第十一条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积极参与提升公司投资价值的各项工作,参加业绩说明会、投资者沟通会等各类投资者关系活动,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可以依法依规制定并实施股份增持计划,提振市场信心。
第十二条 董事会秘书应当做好投资者关系管理和信息披露相关工作,与投资者建立畅通的沟通机制,积极收集、分析市场各方对公司投资价值的判断和对公司经营的预期,持续提升信息披露透明度和精准度。
第十三条 董事会秘书应当加强舆情监测分析,密切关注各类媒体报道和市场传闻,发现可能对投资者决策或者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应当及时向董事会报告。公司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及时发布澄清公告等,同时可通过官方声明、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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