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10-30 19:53:26 股吧网页版
亚世光电: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10-31


证券代码:002952 证券简称:亚世光电 公告编号:2025-048
亚世光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首次授予登记完成日:2025 年 10 月 30 日

首次授予价格:10.35 元/股

首次授予数量:1,600,000 股,占授予前公司总股本的 0.97%

首次授予人数:51 人

股票来源:公司从二级市场回购的公司 A 股普通股股票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有关规则的规定,亚世光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完成了 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登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5 年 9 月 12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
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就本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发表了核查意见。

2、2025 年 9 月 13 日至 2025 年 9 月 22 日,公司将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
拟激励对象名单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
员会未收到任何对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2025 年 9 月 24 日,
公司披露了《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3、2025 年 9 月 29 日,公司召开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同时披露了《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4、根据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授权,公司于 2025 年 9 月 29 日召
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认为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授予限制性股票的首次授予条件已成就,同意确定 2025 年 9 月 29 日为首次授
予日,并以 10.35 元/股的授予价格向符合条件的 51 名激励对象首次授予1,600,000 股限制性股票。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就相关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

二、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登记的情况

1、首次授予登记完成日:2025 年 10 月 30 日

2、首次授予价格:10.35 元/股

3、首次授予数量:1,600,000 股,占授予前公司总股本的 0.97%

4、首次授予人数:51 人

5、股票来源:公司从二级市场回购的公司 A 股普通股股票

6、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获授的权益数量情况:

获授的限制 占首次授予限制性 占本公告日公司
序号 姓名 职务 性股票数量 股票总数的比例 股本总额的比例
(万股)

1 贾艳 财务总监 6.50 4.06% 0.04%

其他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业务)

骨干等(共 50 人) 153.50 95.94% 0.93%

合计 160.00 100.00% 0.97%

7、解除限售安排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限售期分别为自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登记完
成之日起 12 个月、24 个月、36 个月。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各期……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