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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04-26 15:46:26 股吧网页版
亚世光电: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4-27


亚世光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5 年度

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2025 年,亚世光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规定和要求,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5 年度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会计师事务所续聘及资质审查情况

2025 年 4 月 24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续聘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的议案》。

公司审计委员会对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审查,认为其具备执行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具备从事财务审计的资质和能力,认可其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的审计团队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独立完成审计工作,为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因此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
该议案业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真履行执业责任,严格遵守执业准则,
于 2025 年 4 月 24 日按期出具了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报告,审计意见为“无保留
意见”,符合约定审计目标,圆满完成了公司 2024 年度审计工作。

2025 年 12 月 26 日,审计委员会会同公司财务部、内审部、董事会办公室
与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 2025 年度审计工作召开预沟通会议,就审计工作的时间安排、审计范围、重点审计领域(含存货跌价准备计提、出口销售收入确认、财务核算规范性等)等内容进行了充分沟通,讨论并通过了 2025年度审计工作计划。

2026 年 4 月 10 日,审计委员会会同财务部对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就 2025 年度审计工作情况开展专项沟通,审计委员会认为,在公司审计期间,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能够勤勉尽责,坚持公允、客观的独立审计原则,按时完成了公司委托的全部审计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严格恪守职业道德基本原则,审计工作质量符合预期。

三、总体评价

公司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全体委员勤勉尽责、恪尽职守,充分发挥专门委员会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执业能力和履职情况等进行了全面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沟通,及时协调解决审计过程中的各类问题,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过程中,恪尽职守,遵守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公正、公允地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评价,勤勉尽责,较好地完成了 2025 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

亚世光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6 年 4 月 2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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