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07-01 22:45:16 股吧网页版
日丰股份:关于2020年度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7-02


证券代码:002953 证券简称:日丰股份 公告编号:2025-043
广东日丰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0 年度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投项目结
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日丰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7 月 1 日召开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 年度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鉴于 2020 年度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投项目“新能源及特种装备电缆组件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已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公司同意募投项目进行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活动。

根据《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5 年
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 年修订)》《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等相关规定,由于节余募集资金小于募集资金净额的 10%,该事项为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广东日丰电缆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61 号)核准,公司获准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不超过人民币 38,000.00 万元。公司本次实际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380 万张,每张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按面值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380,000,000.00 元,扣除保荐及承销费用等其他发行费用人民币 8,354,716.98 元(不含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371,645,283.02 元。该募集资金已于 2021年 3 月 26 日全部到账,经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华兴验字[2021]21003270032 号”《验证报告》。公司已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
理,并与开户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依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了《广东日丰电缆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该《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明确规定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使用、投向变更、管理与监督等内容。公司按《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专人审批、专款专用。

(二) 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权益,依据《证券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5 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司设立了募集资金专项
账户。2021 年 3 月 29 日,公司分别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山石岐支行、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山分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山分行及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莞证券”)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上述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得到了切实履行。

三、本次拟结项的募集资金的使用及节余情况

截至 2025 年 6 月 30 日,该募投项目募集资金实际使用及节余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 累计使用募 预计待支付 利息及理财 募集资金预
项目名称 承诺投资 集资金金额 的款项金额 收益扣除手 计节余金额
总额(A) (B) (C) 续费净额 (E=A-B-C+D)
(D)

新能源及特

种装备电缆 37,164.53 32,982.07 3,174.87 1,964.83 2,972.42

组件项目

注 1:募投项目已投产运营,尚有部分合同尾款、设备……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