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4
广东日丰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述职人:李伟阳)
各位董事:
本人作为广东日丰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制度的规定和要求,在 2025 年的工作中,勤勉、尽责、忠实履行职务,能够出席公司董事会相关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对公司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切实维护了公司和股东尤其是社会公众股股东的利益。现将本年度独立董事的履职情况述职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一) 独立董事情况
李伟阳先生,1964 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湖南大学半导体物
理与器件本科学士。1985 年 7 月至 1993 年 1 月任长沙汽车电器厂工程师;1993
年 1 月至 1999 年 5 月中汽长电股份有限公司(长沙汽车电器研究所)任高级工程
师;1999 年 5 月至 2004 年 12 月任中汽长电股份有限公司(长沙汽车电器研究所)
高级工程师、中心副主任;2004 年 12 月至 2015 年 12 月任长沙汽车电器检测中心
副主任;2015 年 12 月至 2017 年 5 月任长沙汽车电器研究所有限责任公司副所长;
2017 年 5 月至 2024 年 3 月任长沙汽车电器检测中心有限责任公司副所长。2025
年 4 月至今任珠海上富电技股份有限公司技术指导专家,2025 年 8 月至今任鹤壁
海昌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5 年 12 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二) 独立董事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经自查,本人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 出席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积极参加公司召开的股东会、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会议,认真履行独立董事的各项职责。
1、出席公司董事会及股东会情况
本人于 2025 年 12 月任职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5 年度,公司共召
开 8 次董事会(包含第五届董事会 7 次,第六届董事会 1 次),2 次临时股东会和
1 次年度股东会,本人亲自出席参加了第六届董事会第 1 次会议,认真履行了独立董事的义务,没有缺席或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的情况。在董事会会议上,与公司经营管理层进行面对面交流,及时了解公司发展规划和日常经营情况;认真审阅各项议案,以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充分运用自己在行业方面的专业知识为公司提出参考性建议,为公司董事会科学决策起到了积极作用。
2、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集人、审计委员会委员,严格按照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的相关要求,通过与公司管理层保持沟通,积极履行作为委员的相应职责。在 2026 年,依规参与公司召开的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和审计委员会会议,多方听取意见,并运用自己的专业知识,为公司稳健发展提供保障,切实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
3、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及自身实际情况,本人将依规积极参与公司 2026 年召开的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并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责任和义务,对审议事项提供独立判断,促进董事会能够进行富有成效的讨论并做出审慎的决策。
(二) 行使特别职权事项
2025 年度,未发生以下事项:主要包括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核查;提议聘用或者解聘会计师事务所;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提议召开董事会;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等独立董事特别职权的情况。
(三) 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2025 年 12 月,本人和其他独立董事与管理层、年度审计会计师进行多次沟通,
确定审计工作计划,了解并掌握年报审计工作安排和进度,认真听取公司管理层对全年生产经营情况和重大事项进展情况的汇报,就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积极沟通,确保年报按时、及时、准确披露。
(四) 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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