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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05-28 19:02:41 股吧网页版
鸿合科技:关于聘任董事会秘书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5-29


证券代码:002955 证券简称:鸿合科技 公告编号:2026-030
鸿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董事会秘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鸿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5 月 28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
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董事会秘书的议案》,经公司董事长姚瑞波先生提名,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通过,董事会同意聘任张伟先生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简历详见附件),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张伟先生具备履行董事会秘书职责所必需的专业知识与工作经验,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个人品德,熟悉上市公司治理、信息披露、投资者关系管理等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规则,其任职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董事会秘书监管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的情形。
公司董事会秘书张伟先生的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电话:010-62968869

传真:010-62968116

电子邮箱:dongban@honghe-tech.com

通讯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北辰东路 8 号院北辰时代大厦 9 层

特此公告。

鸿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 5 月 29 日

附件:张伟先生简历

张伟:男,1985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工商管理硕士。曾任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投资银行总部副总裁、高级副总裁,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投资银行总部高级业务副总监;现任鸿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助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张伟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最近三十六个月内未被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者采取三次以上行政监督管理措施;最近三十六个月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或者期限已届满,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或者期限已届满;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要求的任职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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