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3-18
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鸿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
(黄福平)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黄福平,作为鸿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独立董事,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 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以及《独立 董事工作制度》的相关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作用,切实 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现将本人2025年度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本人黄福平,男,1968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中国注册会计师。会计学学士、管理学硕士。现任公司独立董事;深圳市四海圆通投资有限公司总经理;深圳震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协创数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历任安徽省芜湖市物价局科员、副主任科员、工业品成本价格审核科副科长、检查二科科长;伟创力电脑(蛇口)有限公司财务经理、中国大陆区财务总监;深圳市先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总会计师;深圳市先科激光音响有限公司(先科集团AV事业部)总经理;菲菲森旺资源投资集团公司投资副总裁、创新能源集团(中国)有限公司总裁;深圳市鼎泓乘方投资有限公司副总裁;鸿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基建办财务顾问(2018年至2022年)。
(二)在公司任职情况
本人于2025年12月22日被选举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本人还担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严格按照董事会授权和各委员会工作规则履行各项职权。
(三)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本人不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外的其他职务,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本人切实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其主要股东等单位或者个人的影响。本人对任职期间的独立性情况进行了自查,确认已满足《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中对于出任公司独立董事所应具备的独立性要求,并将自查情况报告提交董事会;董事会对本人的独立性情况进行了评估,认为本人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2025年履职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股东会及专门委员会情况
1、出席董事会、股东会会议情况
参加董事会情况 参加股东会情况
姓名
本年参加董 现场出席通讯出席委托出席 缺席次 是否连续两次 出席股东会次数
事会次数 次数 次数 次数 数 未亲自参会
黄福平 1 1 0 0 0 否 0
本人在2025年任职期间,勤勉尽责,仔细认真审阅会议资料,在对相关议案充分了解的基础上,谨慎行使表决权,本人对董事会相关议案均投出了同意的表决意见,无反对票或弃权票。公司董事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
2、主持及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情况
本人2025年在担任公司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和提名委员会委员期间,严格按照《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规则》以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规则》的有关规定履行职责。2025年共出席提名委员会1次,具体如下:
2025年12月22日,出席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1、《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2、《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3、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工作情况
2025年12月22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本人和其他独立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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