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5-12
证券代码:002956 证券简称:西麦食品 公告编号:2026-015
桂林西麦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桂林西麦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5 月 8 日召开
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5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情况
1、公司 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的现金分红、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具体内容为:
(1)现金分红:公司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总股本为基数,以未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5.384 元(含税),派发现金股利总额
120,196,122.88 元。本次现金分红占 2025 年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70.00%。
(2)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公司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总股本为基数,
以资本公积金每 10 股转增 4 股,合计转增 89,298,754 股,转增金额未超过本报
告期末母公司“资本公积-股本溢价”的余额,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增至 312,545,639股(公司总股本数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最终登记结果为准,如有尾差,系取整所致),不送红股。
(3)如本次预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则以实施分配方案股权登记日时的公司总股本为基数,公司维持每股分配金额及转增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及转增总额。
2、自 202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3、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及其调整原则一致。
4、本次实施分配预案距离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
公司 2025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223,246,885 股为基数,
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5.384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境外机构(含 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4.8456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4.00 股。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1.0768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
(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5384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分红前本公司总股本为 223,246,885 股,分红后总股本增至 312,545,639 股。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6 年 5 月 15 日,除权除息日为:2026 年 5
月 18 日。本次所送(转)的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起始交易日为 2026 年 5 月 18
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6 年 5 月 15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
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次所送(转)股于 2026 年 5 月 18 日直接记入股东证券账户。在送(转)
股过程中产生的不足 1 股的部分,按小数点后尾数由大到小排序依次向股东派发
1 股(若尾数相同时则在尾数相同者中由系统随机排序派发),直至实际送(转)股总数与本次送(转)股总数一致。
2、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 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 2026
年 5 月 18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3、以下 A 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8*****341 桂林西麦阳光投资有限公司
2 08*****381 广西贺州世家投资有限公司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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