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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6-04 20:13:11 股吧网页版
青农商行:关于持股5%以下股东股份将被司法强制执行的提示性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6-05


证券代码:002958 证券简称:青农商行 公告编号:2025-019
转债代码:128129 转债简称:青农转债

青岛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 5%以下股东股份将被司法强制执行的

提示性公告

本行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青岛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于近日收到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青岛香港花园证券营业部转来的山东省淄博市张店区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要求其协助法院处置巴龙国际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巴龙集团)所持本行的部分股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股份将被司法强制执行的情况

本次巴龙集团被司法强制执行的股份不超过5,660,000股,占本行总股本的0.1019%。

二、其他说明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巴龙集团及巴龙国际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巴龙建设)作为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本行5%以下的股份。巴龙集团及巴龙建设在本行上市时作为持有本行5%以上股份的股东做出如下承诺“在青岛农商银行首次公开发行的境内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后,如本公司确定减持所持青岛农商银行股份的,将通过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系统或集中竞价交易系统等法律法规允许的方式进行,并提前将拟减持数量和减持原因等信息以书面方式通知青岛农商银行,由青岛农商银行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规则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自青岛农商银行披露本公司减持意向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本公司方可具体实施减持。”

本次司法强制执行的实施受市场情况、本行股价、时间区间等因素影响,存在减持价格、减持数量等方面的不确定性,存在再次强制执行的可能性。

三、备查文件

1.山东省淄博市张店区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2025)鲁0303执853号;

2.山东省淄博市张店区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2025)鲁0303执1423号。

特此公告。

青岛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6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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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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