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3-31
青鸟消防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述职人:丁慧平
本人作为青鸟消防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规定,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勤勉尽责,积极履职,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在2025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一)个人基本情况
本人丁慧平,1956年6月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瑞典林雪平大学博士。曾任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山东新能泰山发电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京投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山东省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外部监事、华电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中国海诚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任北京交通大学会计学教授、博士生导师;北京交通大学中国企业竞争力研究中心主任;山东重工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北京鼎汉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5年5月起任本公司独立董事。
(二)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本人具备《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所要求的独立性,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并已将自查情况提交给董事会。董事会对本人的独立性情况进行了评估,未发现可能影响本人作为独立董事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情形,认为本人符合担任独立董事的独立性要求。
二、独立董事2025年度履职概况
(一)列席股东会及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
2025年,本人任期内公司共召开股东会1次,董事会12次,本人严格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要求,勤勉履行职责,出席会议的具体情况如下:
出席董事会的情况 列席股东会的情况
独立董事 报告期任
现场出席 以通讯方 委托出席 报告期任
姓名 期内应参 缺席董事 列席股东
董事会次 式参加董 董事会次 期内股东
加董事会 会次数 会次数
数 事会次数 数 会次数
次数
丁慧平 12 2 10 0 0 1 1
2025年,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符合法定程序,审议程序合法合规,各项议案均未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本人对提交董事会审议的议案均进行了认真的审议,并投了赞成票,未出现提出异议、投反对票或弃权票的情形。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1、审计委员会
报告期任期内,本人作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召集人,组织召开并出席会议 4 次,就公司定期报告、聘任公司财务负责人、续聘审计机构等议案进行了审议。根据公司实际情况,积极开展公司内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监督和核查工作。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委员的职责。
2、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报告期任期内,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开会议 2 次,本人作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按时出席了全部会议,就调整 2023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数量和价格、注销 2020 年第一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注销 2023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议案进行了审议。切实履行了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的职责。
3、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报告期任期内,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共召开 1 次。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按时出席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认真履职,对聘任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议案进行审议并发表审核意见,该议案经全体独立董事审议通过后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三)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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