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01
瑞达期货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顾乾坤)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瑞达期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在2025年任职期间(2025年4月17日-2025年12月31日)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相关规定和要求,本着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忠实、勤勉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及时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信息,全面关注公司的发展状况,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为公司经营和发展提出合理的意见和建议,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尤其是公众股股东的利益。现将2025年任职期间的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顾乾坤,男,1988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香港中文大学,金融学博士研究生学历。2019年7月至2023年11月,就职于武汉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历任会计系讲师、副研究员;2023年12月至今,就职于苏州大学商学院,任智能会计系副教授,主持一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参与多项国家级和省部级课题。获得第五届香樟金融学论坛优秀论文奖,第五届“中国工业经济学会青年杯”提名奖。2025年4月至今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现兼任苏州翔楼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中诚智信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作为独立董事,任职期间,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单位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章制度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二、2025年履职情况
(一)出席会议及发表意见情况
2025年,本人在任职期间亲自参加了公司召开的董事会、股东会等会议,认真审阅会议议案及相关材料,审慎行使表决权。公司董事会、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法定要求,重大经营决策和其他重大事项均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履行审批程序,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1、出席股东会情况
2025年任职期间,公司召开了股东会3次,本人亲自出席股东会3次,其中以独立董事候选人出席了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2、出席董事会情况
2025年任职期间,公司共召开董事会会议10次,本人均以现场或通讯的方式亲自出席。不存在缺席董事会会议的情况,不存在委托其他董事代为出席董事会会议的情形。针对提交董事会决策的重大事项,本人均在会议召开前对有关文件资料进行认真审阅,必要时与公司经营层、董事会办公室、内审部等有关人员进行沟通交流,获取决策所需的资料与信息,积极运用自身的专业知识,为董事会做出正确决策发挥应有作用,努力维护公司和股东尤其是公众股股东的合法权益。本人对报告期内公司提交董事会审议的相关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无反对、弃权的情形。
3、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2025年任职期间,本人作为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召集并主持了审计委员会会议7次,审议通过了22项议案或报告,重点审核公司财务信息、监督及评估内外部审计工作和内部控制。此外,在日常工作中认真听取内审部就审计计划和审计情况的汇报,年审期间与年度审计机构及签字会计师进行充分的沟通,尤其关注公司就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事项,督促公司持续规范财务核算,进一步提高信息披露质量,切实保障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2025年任职期间,公司共召开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会议3次,作为提名委员会委员,本人积极参与提名委员会日常工作,认真审查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和提名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具备履行职务的条件和能力。
2025年任职期间,公司共召开董事会风险管理委员会会议1次,作为风险管理委员会委员,本人积极参与风险管理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对影响经营活动和财务报表的
管理的有效性进行监督、检查和评价。
4、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2025年任职期间,公司共召开2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本人亲自出席会议2次,对
提交审议的各项议案,在认真审阅的基础上审慎发表个人意见,审议过程未受到公司
控股股东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个人的影响。具体审议情况如下:
序号 会议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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