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6
湖北五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4 年,湖北五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认真履行监督职责,依法独立行使职权,对公司生产经营活动、财务状况、重大决策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职情况等方面进行检查监督,为公司规范运作和稳健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现将监事会 2024 年度主要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4 年,公司监事会共召开 3 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均符
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1、2024 年 4 月 24 日,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
案:
(1)《关于<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关于 2023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3)《关于<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4)《关于 2023 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5)《关于<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6)《关于<2023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7)《关于监事 2023 年薪酬及 2024 年薪酬方案的议案》
(8)《关于 2024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9)《关于续聘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10)《关于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暨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2、2024 年 8 月 8 日,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关于 2024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3、2024 年 10 月 29 日,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
案:
(1)《关于 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二、监事会对 2024 年度相关事项的意见
(一)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积极出席股东大会、列席董事会会议,对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程序、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与执行情况以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职情况等进行了监督。监事会认为: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决策程序及决议内容合法有效,会议决议均得到了落实;公司内部控制制度较为完善并有效执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勤勉尽责,不存在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或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行为。
(二)公司财务情况
监事会对公司 2024 年度的财务状况和财务管理等进行了监督和检查,对定期报告进行了审核,认为:公司财务制度完善,财务管理规范,财务状况良好,公司财务报告客观、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三)公司关联交易情况
监事会对公司 2024 年度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监督,认为:公司所涉及的关联交易符合公司实际经营需要,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相关规定,交易各方遵循了市场原则,交易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四)公司对外担保、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
2024 年,公司无对外担保情况,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
(五)对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意见
监事会对公司 2024 年度内部控制体系的建设和运行情况进行了监督,对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进行了审查,认为: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及公司生产经营管理的实际需要,并能得到有效执行,内部控制体系的建立和执行对公司经营管理起到了较好的风险防范和控制作用;公
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六)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情况
监事会对公司 2024 年度信息披露工作情况进行了监督,认为: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披露公司相关信息,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七)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情况
监事会对公司 2024 年度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情况进行了监督,认为:公司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内幕信息及知情人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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