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7-25
证券代码:002962 证券简称:五方光电 公告编号:2025-023
湖北五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减持股份预披露
公告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荆州市五方群兴光电技术服务中心 (有限合伙)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 致。
特别提示:
持有湖北五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份 10,753,760 股(占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数量后的总股本比例 3.73%)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荆州市五方群兴光电技术服务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
称“五方群兴”)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3 个月内(即 2025
年 8 月 15 日至 2025 年 11 月 14 日)以集中竞价交易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
股份不超过 2,688,400 股(占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数量后的总股本比例 0.93%)。
公司于近日收到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五方群兴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1、股东名称:荆州市五方群兴光电技术服务中心(有限合伙)。
2、股东持股情况: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五方群兴持有公司股份 10,753,760股,占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数量后的总股本比例 3.73%。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股份减持计划
1、减持原因:五方群兴各合伙人资金需求。
2、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份(含因公司实施权益分派而相应增加的股份)。
3、拟减持股份数量及比例:拟减持股份数量不超过 2,688,400 股,占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数量后的总股本比例 0.93%。若计划减持期间公司发生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上述拟减持股份数量进行相应调整。
4、减持方式:集中竞价交易或大宗交易方式。
5、减持期间: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3 个月内(即 2025 年
8 月 15 日至 2025 年 11 月 14 日)。
6、减持价格:根据减持时市场价格及交易方式确定。
(二)相关承诺及履行情况
1、五方群兴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作出承诺: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等股份;发行人上市后 6 个月内如其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其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的发行价,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的发行价,本企业持有的发行人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 6个月。上述承诺已履行完毕。
2、五方群兴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作出承诺:本企业在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所持股份在锁定期满后 2 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时的发行价;本企业在锁定期满后 2 年内,每年减持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数量合计不超过上一年度最后一个交易日本企业持有的股份总数的 25%。上述承诺已履行完毕。
3、五方群兴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作出承诺:本企业在减持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前,应按照证监会、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规则提前予以公告,并按照证监会、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规则及时、准确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上述承诺严格履行中。
4、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廖彬斌先生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作出承诺:
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等股份;发行人上市后 6 个月内如其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其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的发行价,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的发行价,本人持有的发行人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 6 个月。上述承诺已履行完毕。
5、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廖彬斌先生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作出承诺:本人在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所持股份在锁定期满后 2 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时的发行价;本人在锁定期满后 2 年内,每年减持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数量合计不超过上一年度最后一个交易日本人直接和间接持有的股份总数的 25%;且该减持行为将不影响本人对发行人控制权,不违反本人在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时所作出的公开承诺。上述承诺已履行完毕。
6、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廖彬斌先生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作出承诺:本人担任发行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发行人股份不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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