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9
湖北五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本人作为湖北五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2025 年度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和要求,忠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会议各项议案,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 2025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及兼职情况
本人梅运河,1974 年 5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
生,中国注册会计师。曾任职于湖北隆兴会计师事务所、大信会计师事务所三峡分所、大信会计师事务所北京总部;现任北京中弘盛信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总经理,中成进出口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自 2023 年 12月起任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情况
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不存在可能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中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会情况
2025 年,公司共召开 6 次董事会会议和 2 次股东会,本人均亲自出席或列
理建议,坚持独立、审慎地行使表决权。公司董事会会议和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均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审批程序。本人对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均投了同意票,无反对、弃权的情形。
(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2025 年,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严格按照《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认真履行相关职责,主要履职情况如下:
1、本人作为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召集并主持召开审计委员会会议,对公司定期报告、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会计师事务所年度履职情况评估、会计政策变更、续聘审计机构、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等事项进行了审议,并与公司管理层、年审会计师进行沟通交流,了解公司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积极发挥审计委员会的专业职能和监督作用。
2、本人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积极出席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对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与薪酬方案事项进行了审议,审查方案的合理性,关注薪酬制度的执行情况,认真履行委员会委员职责。
(三)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2025 年,公司召开 2 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本人均亲自出席会议,对公司
下属子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事项进行认真审查,对相关议案均发表了同意意见。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2025 年,本人作为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与内部审计机构及年审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积极沟通,了解公司财务、业务状况及内部控制情况等。年度报告审计期间,本人就年报审计工作安排及相关重要事项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沟通,及时了解年报审计工作进展情况,维护审计结果的客观、公正。
(五)现场工作及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2025 年,本人利用公司董事会会议、股东会及其他时间,与公司董事、管理层进行深入交流,了解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业务发展及内部控制等方面情况。同时,通过电话、微信等方式与公司管理层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常态化联系,及时获悉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掌握公司生产经营动态,积极关注外部环境
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本年度本人现场工作时间累计 18 天。
2025 年,公司对本人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给予了积极的配合和支持,除提供必要的会议资料外,还积极就公司经营状况及重大事项与本人进行充分沟通和汇报,并向本人征求意见和建议,为本人有效履职提供了保障。
(六)投资者权益保护工作
1、主动了解公司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对提交董事会审议的议案,认真审阅会议文件资料,与相关人员沟通了解有关背景信息,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忠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促进提升董事会决策的科学合理性。
2、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督促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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