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9
湖北五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5 年度履职情况评估
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湖北五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规定和要求,湖北五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5 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5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机构名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1 年 7 月 18 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灵隐街道西溪路 128 号
首席合伙人:钟建国
截至 2025 年末,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数量 250 人,注册会计师人数 2,363 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 954 人。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 2025 年度业务总收入 29.88 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
26.01 亿元,证券业务收入 15.47 亿元。2024 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 756 家,审
计收费总额 7.35 亿元,涉及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农、林、牧、渔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建筑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采矿业,金融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综合,卫生和社会工作等。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 578 家。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经对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的执业资质、业务信息、诚信记录等方面进行审查,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
并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4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
七次会议、于 2025 年 5 月 16 日召开 2024 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
二、2025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结合公司 2025 年年报工作安排,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
告及 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出具审计报
告,同时对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进行核查并出具专项审计说明。
经审计,天健会计师事务所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
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 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
以及 2025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31
日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沟通。
三、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1、审计委员会对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的执业资质、业务信息、诚信记录等方面进行了审查,认为其在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等方面能够满
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2025 年 4 月 14 日,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
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年报审计期间,审计委员会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及项目经理召开沟通会议,就公司 2025 年度审计工作的人员及时间安排、审计范围、审计重点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沟通,听取了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公司审计内容相关调整事项、审计过程中关注的重要事项及审计报告的出具情况等的汇报。
3、2026 年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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