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6-04
豪尔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
(2025 年 6 月)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豪尔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
幕信息管理行为,加强内幕信息保密工作,维护公司信息披露的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5 号——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豪尔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内幕信息的管理工作由董事会负责,董事长为内幕信息管理工
作负责人,董事会秘书负责办理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的登记入档事宜。董事会办公室是公司信息披露管理、投资者关系管理、内幕信息登记备案的日常办事机构。
公司审计委员会应对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实施情况进行监督。
第三条 未经董事会批准同意,公司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向外界泄露、报道、
传送有关公司内幕信息及信息披露的内容。对外报道、传送的文件、音像及光盘等涉及内幕信息及信息披露的内容的资料,须经董事会秘书的审核同意,并视重要程度呈报董事会审核,方可对外报道、传送。
第四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公司各部门、子公司都应做好内幕信息
的保密工作。
第五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内幕信息知情人不得泄露内幕信息,不
得进行内幕交易或配合他人操纵证券交易价格。
第二章 内幕信息及其范围
第六条 内幕信息是指涉及公司的经营、财务或者对公司股票、证券及其衍
生品种交易价格有重大影响的尚未公开的信息。尚未公开是指公司尚未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等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上正式公开
的事项。
第七条 内幕信息包括但不限于:
(一)公司的经营范围和方针的重大变化;
(二)公司的重大投资行为,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过公司资产总额百分之三十,或者公司营业用主要资产的抵押、质押、出售或者报废一次超过该资产的百分之三十;
(三)公司订立重要合同、提供重大担保或者从事关联交易,可能对公司的资产、负债、权益和经营成果产生重要影响;公司新增借款或者对外提供担保超过上年末净资产的百分之二十;
(四)公司发生重大债务和未能清偿到期重大债务的违约情况;或者发生大额赔偿责任;
(五)公司发生重大亏损或者重大损失;
(六)公司生产经营的外部条件发生的重大变化;
(七)公司的董事或者经理发生变动,董事长或者经理无法履行职责;
(八)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其持有股份或者控制公司的情况发生较大变化;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从事与公司相同或者相似业务的情况发生较大变化;
(九)公司减资、合并、分立、解散及申请破产的决定;或者依法进入破产程序、被责令关闭;
(十)涉及公司的重大诉讼、仲裁;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被依法撤销或者宣告无效;
(十一)公司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调查,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采取强制措施;
(十二)公司分配股利或者增资的计划;
(十三)公司股权结构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重大变化;
(十四)公司债券信用评级发生变化;
(十五)公司重大资产抵押、质押、出售、转让、报废、主要资产被查封、扣押、冻结或者被抵押、质押;
(十六)公司发生未能清偿到期债务的情况;
(十七)公司发生超过上年末净资产百分之十的重大损失;
(十八)公司放弃债权或者财产超过上年末净资产的百分之十;
(十九)公司发生大额赔偿责任;
(二十)公司计提大额资产减值准备;
(二十一)公司出现股东权益为负值;
(二十二)公司主要债务人出现资不抵债或者进入破产程序,公司对相应债权未提取足额坏账准备
(二十三)新公布的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行业政策可能对公司产生重大影响;
(二十四)预计经营业绩发生亏损或者发生大幅变动;
(二十五)主要或者全部业务陷入停顿;
(二十六)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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