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2-03
豪尔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反舞弊管理制度
(2025 年 12 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豪尔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治理和内部控制,防治舞弊、贿赂行为,切实维护公司的良好形象和信誉,保障公司和股东合法权益,降低公司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企业内部控制配套指引、《关于禁止商业贿赂行为的暂行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要求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高度重视所有经营管理活动中的反舞弊管控,禁止损害公司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舞弊行为,尤其禁止公司员工和相关人员,以及以公司名义或为公司利益开展业务的商业伙伴,通过贿赂国家工作人员和交易对方的员工、代理以及其他可能利用职权或影响力影响交易的主体和个人,以实现获取竞争优势或其他不当利益的目的。公司同样禁止向公司内部实施的反向贿赂行为。
第三条 本管理制度的宗旨是规范公司董事、员工的职业行为,以增强全员合规意识和履行合规职责,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内部管理制度,树立廉洁自律和勤勉敬业的良好职业道德与行为准则,并有效预防和处置潜在的合规风险,防止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行为发生。
第四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所属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
第二章 反舞弊的概念及形式
第五条 舞弊是指违反国家相关规定,采用欺骗、隐瞒等违法违规手段,为谋取个人不正当或非法利益,损害公司正当经济利益的行为;或谋取不当的公司经济利益,同时可能为个人带来不正当利益的行为。
第六条 损害公司正当经济利益的舞弊,是指公司内、外人员为谋取自身利益,采用欺骗等违法手段使公司正当经济利益、股东正当经济利益遭受损害的不正当行为。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均属于此类舞弊行为:
(一)收受贿赂或回扣;
(二)将正常情况下可以使公司获利的交易事项转移给他人或自身;
(三)非法使用公司资产,贪污、挪用、盗窃、侵占公司资产;
(四)使公司为虚假的交易事项支付款项或承担债务;
(五)故意隐瞒、错报交易事项;
(六)泄露公司的商业或技术秘密;
(七)未经授权或者违反授权内容或者授权过期后,以公司名义为本人或利害关系人进行任何形式的谋利活动;
(八)未经公司审批,从事与公司有商业竞争的活动;
(九)利用职务便利,为自己、利害关系人或他人谋取利益;
(十)利用电子商务技术存在的漏洞和缺陷损害公司利益;
(十一)违反员工廉洁自律承诺书的行为;
(十二)其他损害公司利益的舞弊行为。
第七条 谋取不当的公司经济利益的舞弊行为,是指公司内部人员为使公司获得不当经济利益,采用欺骗等违法违规手段,损害国家、其他组织、个人或者股东利益的不正当行为。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属于此类舞弊:
(一)为不适当的目的而支出,例如支付贿赂或者回扣;
(二)出售不存在或者不真实的资产;
(三)故意瞒报、错报交易事项,记录虚假的交易事项,出具错误的财务报告,从而使财务报表阅读或者使用者误解而做出不适当的投融资决策;
(四)从事违法违规的经济活动;
(五)偷逃税款,非法避税;
(六)隐瞒或者删除应对外披露的重要信息;
(七)伪造、变造会计记录或者凭证;
(八)其他谋取公司不当经济利益的舞弊行为。
第三章 反舞弊的职责与分工
第八条 公司董事会负责督促公司管理层建立公司范围内的反舞弊文化环境,建立健全预防舞弊的内部控制体系。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是公司反舞弊工作的管理机构,对公司反贿赂、反腐败、反舞弊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
第九条 公司管理层负责建立健全预防舞弊的内部控制体系并有效实施内部控制,对职责范围内的舞弊行为进行处理,对已经发生的舞弊行为采取适当有效的补救措施,以防止对公司造成损失,并接受董事会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监督。
第十条 公司内审部是公司反舞弊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公司及子公司范围内反舞弊工作的实施,具体包括:
(一)受理、登记相关舞弊举报工作;
(二)组织舞弊案件的调查;
(三)对舞弊案件提出处理意见和责任追究意见并向公司董事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和管理层报告;
(四)开展反舞弊宣传活动和年度舞弊风险评估工作;
(五)其他反舞弊相关工作。
第十一条 各子公司、各部门负责人应对本公司、本部门舞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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