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12-02 20:48:40 股吧网页版
豪尔赛: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2025年12月)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12-03


豪尔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2025 年 12 月)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豪尔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营的激励与约束机制,有效调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提高公司的经营管理效益,实现股东和公司价值最大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董事、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及其他由董事会聘任的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第三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公平原则,体现收入水平符合公司规模与业绩的原则,同时兼顾市场薪酬水平;

(二)责、权、利统一原则,体现薪酬与岗位价值高低、履行责任义务大小相符;

(三)长远发展原则,体现薪酬与公司持续健康发展的目标相符;

(四)激励约束并重原则,体现薪酬发放与考核、奖惩挂钩,与激励机制挂钩。

第二章 管理机构

第四条 公司董事薪酬方案由股东会决定,并予以披露。在董事会或者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董事个人进行评价或者讨论其报酬时,该董事应当回避。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由董事会批准,向股东会说明,并予以充分披露。

第五条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制定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标准与方案;负责审查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并对其进行年度考核;负责对公司薪酬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第六条 公司人力资源部、财务部配合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进行公司薪酬方案的具体实施。

第三章 薪酬的构成与标准

第七条 公司应当结合行业水平、发展策略、岗位价值等因素合理确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普通职工的薪酬分配比例。

第八条 董事会成员薪酬。

(一)非独立董事

1、外部董事,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不在公司领取薪酬。

2、内部董事,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身份领取薪酬。

(二)公司独立董事实行津贴制度,津贴数额由公司股东会审议决定,独立董事按照相关规定履行职责所需的交通、住宿等合理费用由公司承担。

第九条 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由基本薪酬和绩效薪酬组成。

(一)基本薪酬,根据高级管理人员管理岗位的主要范围、职责、重要性以及所在地区与所在行业相同岗位的薪酬水平等因素综合确定年度基本报酬。

(二)绩效薪酬,按照公司年度经营业绩目标完成情况和个人绩效考核结果等确定。

第十条 本制度所规定的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不包括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以及其他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发放的专项激励、奖金或奖励等。

第四章 薪酬调整

第十一条 薪酬体系应为公司的经营战略服务,并随着公司经营状况的不断变化而作相应的调整以适应公司的进一步发展需要。

第十二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调整主要参考以下因素:

(一)同行业的薪酬变动情况: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定期收集同行业的薪酬数据,并进行汇总分析,作为公司薪酬调整的参考依据;

(二)通货膨胀水平;

(三)公司盈利状况;

(四)公司的发展战略或组织结构调整;

(五)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定的其他应当予以考虑的因素。

第五章 薪酬的支付

第十三条 公司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发放按照公司工资制度执行。独立董事津贴于股东会通过其任职决议之日起按月度发放。

第十四条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由公司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后,按照公司内部相关制度执行发放。

第十五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按其实际任期和实际绩效计算薪酬并予以发放。

第六章 约束机制

第十六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发生下列任一情形,公司有权取消或减少绩效薪酬的发放:

(一)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宣布为不适当人选的;

(二)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予以行政处罚的;

(三)经营决策失误导致公司遭受重大损失的;

(四)公司董事会认定严重违反公司有关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十七条 公司实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内部责任追究机制。对因工作不力、决策失误造成公司重大损失……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