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5
豪尔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 2025 年度非标准意见审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
豪尔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豪尔赛”或“公司”)聘请广东司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司农事务所”)对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情况进行审计,司农事务所出具了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司农审字[2026]25010630015 号)、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司农审字[2026]25010630020 号)以及关于对豪尔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表出具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专项说明(司农专字[2026]25010630055 号)。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4 号——非标准审计意见及其涉及事项的处理》《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对 2025 年度审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报告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事项作如下说明:
一、2025 年度审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中强调事项的内容
豪尔赛于 2025 年 8 月 7 日收到湖北省武汉市新洲区人民检察院《起诉书》,
以涉嫌单位行贿罪对公司及前董事长暨总经理戴宝林先生提起公诉。2025 年 11月 5 日,相关案件一审已判决,豪尔赛收到湖北省武汉市新洲区人民法院刑事判
决书。2025 年 11 月 14 日,公司收到湖北省武汉市新洲区人民检察院刑事抗诉
书,湖北省武汉市新洲区人民检察院对本案一审涉及被告人的判决提出抗诉。截至审计报告出具日,法院尚未就该案件进行最终判决,法院最终判决结果具有不确定性。
豪尔赛于 2025 年 11 月 21 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下发的《立案告
知书》,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对公司进行立案。截至审计报告出具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尚未就该事项出具最终结论。
本段内容不影响已发表的审计意见以及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发表的审计意
见。
二、出具强调事项意见的理由和依据
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 1503 号——在审计报告中增加强调事项段和其他事项段》第九条规定,如果认为有必要提醒财务报表使用者关注已在财务报表中列报,且根据职业判断认为对财务报表使用者理解财务报表至关重要的事项,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注册会计师应当在审计报告中增加强调事项段:(一)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 1502 号——在审计报告中发表非无保留意见》的规定,该事项不会导致注册会计师发表非无保留意见;(二)当《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 1504 号——在审计报告中沟通关键审计事项》适用时,该事项未被确定为在审计报告中沟通的关键审计事项。
上述强调事项段涉及事项不影响注册会计师所发表审计意见的依据如下:
基于获取的审计证据,我们认为强调事项段涉及的事项已在财务报表中恰当列报或披露,该事项对财务报表使用者理解财务报表至关重要,在审计报告中提醒财务报表使用者关注该事项是必要的,无保留意见不因强调事项而改变。
三、董事会对审计意见涉及事项的相关说明
公司董事会审阅了广东司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 2025 年度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和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内部控制审计报告,认为:司农事务所出具的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涉及的事项符合公司实际情况,该强调事项段内容不影响年审会计师已发表的审计意见和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有效性发表的审计意见。董事会同意司农事务所对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中强调事项的说明。
四、其他说明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4 号—非标准审计意见及其涉及事项的处理》等有关规定,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强调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努力降低和消除强调事项对公司的影响。公司董事会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说明。
豪尔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 年 4 月 23 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