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5
豪尔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5 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豪尔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规定和要求,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广东司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司农事务所”)2025年度履职情况及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广东司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成立于 2020 年 11 月 25 日,统一
社会信用代码 91440101MA9W0YP8X3,注册地址为广东省广州市南沙区南沙街
兴沙路 6 号 704 房-2,执行事务合伙人(首席合伙人)为吉争雄。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司农事务所从业人员 436 人,合伙人 36 人,注册会计师 176 人,
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 92 人。2025 年度,司农事务所收入(经审计)总额为人民币 13,057.51 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为 11,740.14 万元、证券业务收入为 6,779.21 万元。2025 年度,司农事务所的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 49 家,主要行业有:制造业(27);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6);批发和零售业(3);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3);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2);建筑业(2);采矿业(1);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1);房地产业(1);租赁和商务服务业(1);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1);教育(1);不含税审计收费总额 5,407.17 万元。
二、2025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
范,司农事务所对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及 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报告内部
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同时对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等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经审计,司农事务所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2025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5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司农事务所出具了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强调事项段不影响已发表的审计意见以及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发表的审计意见。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司农事务所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沟通。
三、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公司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及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一)2025 年 12 月 1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 年第六次会
议审议通过《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审计委员会对司农事务所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过往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等进行了严格核查和评价,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工作的资质和专业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同意聘任司农事务所为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2025 年年度报告审计期间,审计委员会与司农事务所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及项目经理召开审前沟通会议,沟通 2025 年度财务报告的审计事项,确定审计工作计划、人员安排、审计重点等事项。司农事务所出具初步审计意见后,与年审会计师进行沟通,对 2025 年审计结论、审计委员会关注事项进行沟通。审计委员会听取了司农事务所关于公司审计内容相关事项、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审计报告的出具等情况汇报,并对审计发现问题提出建议。
(三)2026 年 4 月 22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6 年第二次会
议审议通过《关于<2025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 2026 年第一季度
报告的议案》《关于 2025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等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四、总体评价
公司审计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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