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5
关于对豪尔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表出具带强调事项段
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专项说明
司农专字[2026]25010630055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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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豪尔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表
出具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专项说明
司农专字[2026]25010630055 号
豪尔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审计了豪尔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豪尔赛”)
2025 年度的财务报表,包括 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5
年度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变动表和相关财务报表附注,并于 2026 年 4 月 23 日出具了“司农审字
[2026]25010630015 号”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4 号——非标准审计意见及其涉及事项的处理》、《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审计类第 1 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要求,我们就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审计报告中强调事项段所涉及的内容
如审计报告中“强调事项段”所述,我们提醒财务报表使用者关注,如财务报表附注“十六、其他重要事项”之“7、其他对投资者决策有影响的重要交易和事项”所述:
豪尔赛于 2025 年 8 月 7 日收到湖北省武汉市新洲区人民检察院《起诉书》,
以涉嫌单位行贿罪对公司及前董事长暨总经理戴宝林先生提起公诉。2025 年 11
月 5 日,相关案件一审已判决,豪尔赛收到湖北省武汉市新洲区人民法院刑事判
决书。2025 年 11 月 14 日,公司收到湖北省武汉市新洲区人民检察院刑事抗诉
书,湖北省武汉市新洲区人民检察院对本案一审涉及被告人的判决提出抗诉。截至审计报告出具日,法院尚未就该案件进行最终判决,法院最终判决结果具有不确定性。
豪尔赛于 2025 年 11 月 21 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下发的《立案告
知书》,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对公司进行立案。截至审计报告出具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尚未就该事项出具最终结论。
本段内容不影响已发表的审计意见。
二、发表带强调事项段无保留意见的理由和依据
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 1503 号——在审计报告中增加强调事项段和其他事项段》第九条规定,如果认为有必要提醒财务报表使用者关注已在财务报表中列报,且根据职业判断认为对财务报表使用者理解财务报表至关重要的事项,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注册会计师应当在审计报告中增加强调事项段:(一)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 1502 号——在审计报告中发表非无保留意见》的规定,该事项不会导致注册会计师发表非无保留意见;(二)当《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 1504 号——在审计报告中沟通关键审计事项》适用时,该事项未被确定为在审计报告中沟通的关键审计事项。
上述强调事项段涉及事项不影响注册会计师所发表审计意见的依据如下:
基于获取的审计证据,我们认为强调事项段涉及的事项已在财务报表中恰当列报或披露,该事项对财务报表使用者理解财务报表至关重要,在审计报告中提醒财务报表使用者关注该事项是必要的,无保留意见不因强调事项而改变。
三、强调事项段中涉及事项对报告期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
上述强调事项段中涉及事项对豪尔赛 2025 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无重大影响。
四、强调事项段涉及事项是否属于明显违反会计准则、制度及相关信息披露规范规定的情形说明
上述强调事项不属于《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4 号-非标准无保留审计意见及其涉及事项的处理》中规定的明显违反会计准则、制度及相关信息披露规范的情形,在审计报告中特别说明旨在提请投资者特别关注,不影响已发表的审计意见类型。
五、使用限制
本专项说明仅供豪尔赛 2025 年度报告披露之目的使用,未经本事务所书面同意,不得用于其他目的。
广东司农会计师事务所 中国注册会计师:林恒新
(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黄豪威
中 国 广 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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