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9
证券代码:002966 证券简称:苏州银行 公告编号:2026-017
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行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6 年 4 月 27 日,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第五届董
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外部审计机构的议案》,拟续聘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安永华明”)为本行 2026 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本行股东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安永华明于 1992 年 9 月成立,2012 年 8 月完成本土化转制,从一家中外合
作的有限责任制事务所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事务所。安永华明总部设在北京,
注册地址为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 1 号东方广场安永大楼 17 层 01-12 室。截至
2025 年末安永华明拥有合伙人 249 人,首席合伙人为毛鞍宁先生。
截至 2025 年末,安永华明拥有执业注册会计师逾 1700 人,其中拥有证券相
关业务服务经验的执业注册会计师超过 1500 人,注册会计师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逾 550 人。
安永华明 2024 年度经审计的业务总收入人民币 57.10 亿元,其中,审计业
务收入人民币 54.57 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人民币 23.69 亿元。安永华明 2024 年度
A 股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共计 155 家,收费总额人民币 11.89 亿元。这些上市
公司主要行业涉及制造业、金融业、批发和零售业、采矿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等。其中,与本行同行业 A 股上市公司审计客户 27 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安永华明具有良好的投资者保护能力,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职业保险,保险涵盖北京总所和全部分所。已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和已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之和超过人民币 2 亿元。安永华明近三年不存在任何因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而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安永华明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0 次、监督管理措
施 3 次、自律监管措施 1 次、纪律处分 0 次。19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
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2 次、监督管理措施 4 次、自律监管措施 2 次、行
业惩戒 1 次和纪律处分 0 次;2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个人行为受到行政监管措施
各 1 次,不涉及审计项目的执业质量。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上述事项不影响安永华明继续承接或执行证券服务业务和其他业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和签字注册会计师:李斐,于 2011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3 年
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6 年开始在安永华明执业,2024 年开始为苏州银行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复核 5 家上市公司年报/内控审计,主要涉及的行业为金融业。
签字注册会计师:吴翊辰,于 2021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9 年开始从事上
市公司审计、2025 年开始在安永华明执业,2025 年开始为苏州银行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未签署/复核上市公司年报/内控审计。
项目质量复核合伙人:陈露,于 2004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1998 年开始从事
上市公司审计、2002 年开始在安永华明执业,2024 年开始为苏州银行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复核 4 家上市公司年报/内控审计,涉及的行业包括金融业。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或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安永华明及上述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性准则第 1 号》和《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安永华明的审计服务收费按照审计工作量及公允合理的原则确定。本行拟就2026 年度外部审计相关服务向安永华明支付人民币 329 万元(其中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人民币 53 万元),较 2025 年度同口径审计服务相比,上述审计费用下降人民币 6 万元。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本行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 年第二次会议于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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