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9
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 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本行章程等规定和要求,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真履行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审议相关议案,积极指导有关工作并提出建议,切实有效地履行了审查监督职能,充分发挥了协助董事会履行职责的重要作用。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如下:
一、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本行于 2025 年 4 月 24 日、2025 年 4 月 25 日和 2025 年 5 月 23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 年第一次会议、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和 2024 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外部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安永”)担任本行 2025 年度外部审计机构。
二、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一)2025 年 4 月 24 日,本行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 年第一次会议,会上听取了《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情况报告》,安永就 2024 年度审计概况、审计重点领域、审计结果、管理建议、质量管理体系、年度评价结论等内容进行了汇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提出关注外部审计机构审计覆盖面、审计质量管控和独立性保障等,并对安永的工作提出相关建议。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续聘外部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安永担任本行 2025年度外部审计机构,同意将该议案提交本行董事会审议。
(二)2025年8月26日,本行召开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
年第二次会议。会上听取了《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 6 月 30
日止半年度财务报表审阅情况》,安永就 2025 年中期财务报告审阅工作概况、重点领域、审阅结果、管理建议等进行汇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对于会计师事务所的工作提出相关建议和要求。
(三)2025年12 月4日,本行召开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四次会议。会上听取了《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外部审计计划》,安永就审计计划概况、审计方法、审计重点领域及审计应对、独立性等内容进行汇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就审计计划予以通过。
三、总体评价
本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深交所及本行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专门委员会的专业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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