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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4-28 22:06:48 股吧网页版
新大正:监事会决议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4-29


证券代码:002968 证券简称:新大正 公告编号:2025-014
新大正物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新大正物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
会议于 2025 年 4 月 27 日在重庆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 2025 年 4 月 17
日以书面及通讯方式发出。会议应出席的监事 3 人,实际出席会议监事 3 人。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彭波先生主持。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出席会议的监事审议并以记名方式投票表决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2024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4 年,监事会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规定,认真履行各项职权和义务,在维护公司利益、股东合法权益、改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公司管理制度等工作中恪尽职守,加强对公司财务状况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职情况的监督,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利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获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2024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监事会对本公司《2024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进行了审议,出具审核意见如下:1、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
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2、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全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本报告期内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承诺其中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3、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审议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获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2024 年度环境、社会及治理(ESG)报告》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规定,上市公司应当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定期评估公司社会责任的履行情况,鼓励上市公司在年度报告披露的同时披露社会责任报告。公司根据 2024 年度企业社会责任履行情况编制完成《2024 年度环境、社会及治理(ESG)报告》。

审议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获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2024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结合自身的行业特点和经营实际,建立了覆盖各业务、相对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保证了公司各项业务活动的正常开展,防范了日常经营的风险,确保了公司资产的安全。公司已建立了规范的公司治理结构和议事规则,明确了决策、执行、监督等方面的职责权限,形成了科学有效的职责分工和监督机制。

综上,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全面、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治理和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2024 年公司内部控制建设不断健全与完善。同意公司披露《2024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审议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获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了《2024 年度审计报告》

公司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情况进行了审计,出具了编号为天健审〔2025〕8-519 号的《审计报告》,审计意见类型为标准无保留意见。

审议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获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了《202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及 2025 年度预算报告》

公司结合实际经营情况做出的财务决算报告,真实地反映出公司 2024 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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