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9
新大正物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4 年度,公司监事会在全体监事的共同努力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对公司、全体股东及员工负责的精神,勤勉尽责履行有关法律、法规赋予的职权,积极有效开展工作,依法对公司运作情况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职情况进行监督,维护了公司、全体股东及员工的合法权益。现将 2024 年度监事会主要履职情况及 2025 年工作计划报告如下:
一、2024 年度监事会工作情况
(一)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对公司董事会执行股东会决议、履行勤勉尽责义务进行了监督,认为其合法、诚信、有效地履行了职责。报告期内,公司通过优化内部治理架构,调整管理权限,强化了公司经营管理决策的科学性、民主性和风控机构的独立性,将有效降低公司经营决策风险。
(二)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列席了公司董事会及公司重要经营管理会议,走访了公司部分项目,对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进行了监督,认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勤勉尽责,认真执行了公司董事会及公司重要经营管理各项会议决议。
(三)报告期内,公司在外部环境变化、行业竞争加剧的情况下,在董事会的带领下,在全体员工的共同努力下,通过提质增效,合伙人模式,数字化转型,智能机具的推广和使用等方面保障了公司稳健发展。但随着行业竞争加剧,监事会认为公司需保持战略定力,着眼于长期战略、着眼于客户、着眼于员工,激发内部创新创造活力,聚焦核心竞争力打造,加强对客户需求、价值创造和创新业务研究,加强企业文化体系和人才培养系统化建设,提升公司综合实力,引领和促进行业健康发展。
(四)报告期内,公司董监高通过多种方式及渠道、多次学习证券监管相关典型案例及证券相关法律法规,进一步提升了自身专业能力及风险识别能力,加强了公司规范化运作的意识。
二、报告期内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本报告期内共召开六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的程序符合《公司法》、
《公司章程》及《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具体情况如下:
会议届次 召开时间 议案名称 决议情况
1、《关于终止实施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并回购注销相关限制性
第三届监事会 2024年1月 股票的议案》 审议通过
第五次会议 18日
2、《关于终止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事项的议
案》
1、《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2024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3、《2023 年度环境、社会及治理(ESG)报告》
4、《2023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5、《2023 年度审计报告》
6、《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及 2024 年预算报告》
7、关于拟续聘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8、《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第三届监事会 2024年4月 9、《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4 年-2026 年)》 审议通过
第六次会议 10日 10、《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专项
报告》
11、关于公司 2024 年度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的议案
12、关于 2024 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13、关于确认 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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