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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01-23 21:56:40 股吧网页版
新大正: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1-24


证券代码:002968 证券简称:新大正 公告编号:2026-001

新大正物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第一部分 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新大正物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26年1月23日在上海外滩茂悦酒店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6年1月15日以书面及通讯方式发出。会议应出席董事8名,实际出席董事8名。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李茂顺先生召集并主持,公司全体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合法有效。

第二部分 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以记名投票方式通过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符合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有关条件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9号——上市公司筹划和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8号——重大资产重组》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嘉信立恒设施管理(上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嘉信立恒”或“标的公司”)75.1521%股权,同时向不超过35名符合条件的特定对象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经过对公司
实际情况及相关事项进行认真的自查论证,董事会认为公司符合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所涉相关规定中的各项要求及条件。

回避表决情况: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为6票,反对票数为1票,弃权票数为1票。

董事王荣先生反对理由:需要更详尽的业务尽调报告以及并购后的整合方案,来支撑决策。独立董事梁舒楠先生弃权理由:根据目前提供的调材料,难以准确判断交易双方的协同效应释放潜力。以上两位董事的上述意见适用于议案一至议案二十三的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二、逐项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方案的议案》

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嘉信立恒设施管理(上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嘉信立恒”或“标的公司”)75.1521%,同时向不超过 35 名符合条件的特定对象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以下为方案内容:

(一)本次交易的整体方案

本次交易由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和募集配套资金两部分组成。

公司拟购买交易对方所持有的嘉信立恒 75.1521%股权(以下简称“标的资产”),其中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信宸设施管理、北京信润恒、上海信阗、上海信钺、上海信铼、上海信磬和上海生盈拟转让的标的公司股权,通过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上海信钼拟转让的标的公司股权(以上转让各方合称“交易对方”)。
本次交易中,公司拟向不超过 35 名符合条件的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配套资金。募集配套资金总额不超过本次交易拟以发行股份方式购买资产交易价格的100%,且发行的股份数量不超过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后公司总股本的 30%(以下简称“募集配套资金”)。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成功实施为前提,但募集配套资金成功与否不影响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实施。

(二)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具体方案

上市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向信宸设施管理、北京信润恒购、
上海信阗、上海信钺、上海信铼、上海信磬、上海信钼、上海生盈共 8 名交易对方购买其合计持有的标的公司 75.1521%的股权(对应 2,306.9737 万元注册资本)。
1.发行股份的种类、面值及上市地点

本次交易中,上市公司以发行股份的方式购买标的资产,所涉及发行的股份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 A 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上市地点为深圳证券交易所。

2.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发行方式系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发行对象为信宸设施管理、北京信润恒、上海信阗、上海信钺、上海信铼、上海信磬和上海生盈。该等交易对象以其持有标的公司控制权认购公司本次发行的股份。
3.定价基准日、定价依据及发行价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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