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5-11
嘉美食品包装(滁州)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苏州逐越鸿智科技发展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要约收购公司股份的第一次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公告为苏州逐越鸿智科技发展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逐越鸿智”“收购人”)要约收购嘉美食品包装(滁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嘉美包装”“上市公司”)股份的第一次提示性公告。
2、本次要约收购的申报代码:990094
3、本次要约收购的申报价格:4.45 元/股
4、本次要约收购期限共计 30 个自然日,即 2026 年 4 月 30 日至 2026 年 5
月 29 日。本次要约收购期限内最后三个交易日,即 2026 年 5 月 27 日、2026 年
5 月 28 日和 2026 年 5 月 29 日,预受股东可撤回当日申报的预受要约,但不得
撤回已被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登公司”)临时保管的预受要约。
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9 日披露了《嘉美食品包装(滁州)股份有限公司要约
收购报告书》(以下简称“要约收购报告书”)等文件。依据上述《要约收购报告书》,公司现就本次要约收购的有关情况作如下提示:
一、本次要约收购的基本情况
1、被收购公司名称:嘉美食品包装(滁州)股份有限公司
2、被收购公司股票名称:嘉美包装
3、被收购公司股票代码:002969.SZ
4、收购股份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 股)
5、预定收购的股份数量:233,491,406 股
6、预定收购股份占被收购公司总股本比例:占《嘉美食品包装(滁州)股份有限公司要约收购报告书摘要》(以下简称“要约收购报告书摘要”)公告日剔除回购专用账户中股份数量后上市公司股份总数的 25.00%,占本公告日上市公司股份总数的 21.26%
7、支付方式:现金
8、要约价格:4.45 元/股
9、要约有效期:2026 年 4 月 30 日至 2026 年 5 月 29 日
二、本次要约收购的目的
本次要约收购旨在进一步增持上市公司股份,助力公司长远发展,同时巩固上市公司控制权,优化股权结构。本次要约收购完成后,收购人将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内部制度的要求,履行作为股东的权利及义务,规范管理运作上市公司。
本次要约类型为主动要约,并非履行法定要约收购义务。本次要约收购不以终止嘉美包装的上市地位为目的。提请广大投资者关注本次要约收购完成后嘉美包装的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的风险,若本次要约收购完成后上市公司的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收购人将协调其他股东共同提出解决股权分布问题的方案并加以实施,以维持上市公司的上市地位。
三、要约收购期限
本次要约收购期限共计 30 个自然日,要约收购期限自 2026 年 4 月 30 日至
2026 年 5 月 29 日。本次要约收购期限内最后三个交易日,即 2026 年 5 月 27 日、
2026 年 5 月 28 日和 2026 年 5 月 29 日,预受股东可撤回当日申报的预受要约,
但不得撤回已被中登公司深圳分公司临时保管的预受要约。
在要约收购期限内,投资者可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网站(http://www.szse.cn)上查询截至前一交易日的预受要约股份数量以及撤回预受要约的股份数量。
四、要约收购数量、资金总额及支付方式
1、要约收购数量
本次要约收购的股份为除逐越鸿智以外的所有股东所持有的上市公司全部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具体情况如下:
占要约收购报告书摘要公告 占要约收购报告
股份种类 要约价格 要约收购数量 日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的比 书签署日上市公
(元/股) (股) 例(剔除回购专用账户后) 司已发行股份的
比例
无限售条 4.45 233,491,406 25.00% 21.26%
件流通股
要约收购期限届满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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